第二天下午餘平就到了。
餘平大約二十五六歲,身高一米八左右,比嚴誌高一點,嚴誌身高隻有一米七八,不過沒有龔誠高。
他的體格健碩,頭發寸長,五官硬朗,下巴與喉嚨之間有一道胎記。
餘平背著大包,提著兩個行李箱,來到了嚴誌的家裡。
保鏢一般是和雇主住在一起,好隨時保證雇主的安全。
此時,兩個分坐在桌子兩旁,餘平直接丟給嚴誌兩份雇傭合同,麵無表情道:“簽了就行,不過我隻負責替你擋粉絲以及開車,其他的我不會管。”
嚴誌掃了幾眼合同,發現這餘平性價比真高得嚇人,明明各項指數可以拿十萬以上,雇傭價格竟然這麼便宜。
嚴誌試探性地問道:“你會不會做飯?”
“會。”餘平稍微斜視了一眼嚴誌。
“我如果也雇傭你當做飯要加多少錢?”
餘平麵色稍異,想了一會,又扳手指頭算了算,才有些不確定地回答:“一千五。”
見嚴誌表情怪異,他把手收回口袋裡:“那一千二?”
見嚴誌表情更加怪異了,他驀地發狠道:“一千,不能再少了。”
嚴誌確實是覺得奇怪,先是扳手指就覺得這人很怪異,其後竟然還自顧自地降價更是讓他感到不可思議。
這家夥不會是精神有點問題價格才這麼低的吧!
嚴誌遲疑了下:“就一千五吧,買菜也歸你。”
“好,你真大氣!”餘平露出笑容,似乎真是這麼覺得。
嚴誌趕緊偏過頭去,他真怕自己笑出來。
實際上專門請做飯的在這裡一個月是至少兩千的,這一千五還是他給少了。
這家夥根本不知道行情,就胡亂猜價。
要是嚴誌黑點,估計殺價就能把這家夥殺穿。
不過,這一係列詭異的操作讓嚴誌對餘平有了一個更清晰的認知。
餘平很將合同拿去改了幾分鐘再遞過來,嚴誌簡單看了看就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這個合同隻有一個月,這是餘平要求的,他的意思是如果雇主夠好就可以續,不好他就不續。
這理由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嚴誌所住的公寓是一臥一廳一廁,因為就他一個人住的緣故,所以也沒有租更好的。
餘平就在客廳裡打了個地鋪睡覺,他也沒有問嚴誌一個大明星為什麼這麼寒酸。
晚上上晚自習的時候,嚴誌終於不用小心翼翼了。
他暢快地走在路上,餘平緊隨在他身後。
餘平會將他護送到學校門口,然後放學再來接他。
這時候正是跳廣場舞的時候,大媽已經開始有組織地朝小區廣場走去。
途中大媽見著嚴誌了還是一樣的熱情,不過餘平每次都能攔住。
快走出小區的時候,一位大媽被餘平攔住的時候,對著餘平大喊:“你這人怎麼這樣啊?”
喊完氣喘籲籲地朝廣場去,不時還望兩眼過來,眼中充滿不甘。
估計這位大媽不知道餘平是乾什麼的。
餘平眉頭皺了皺,沒有說什麼,嚴誌在前麵捧腹大笑。
這位大媽找嚴誌像過年時塞紅包一樣,而餘平就像長輩,與大媽有來有往地過招。
大媽終究是體力跟不上,最後餘平贏了。
有一個保鏢的感覺真好啊!
儘管餘平這人可能不太正常,不過嚴誌目前為止還是很滿意的。
行到學校門口,餘平問道:“那位是你的粉絲?”
嚴誌點頭:“勉強算是吧!”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