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野蜂飛舞》(1 / 2)

在公寓裡住了幾天,來了一位“高速”之客。

嚴誌所在的沅東縣的縣長聶義龍。

聶義龍先是觀察了一下嚴誌的住所,然後有些奇怪地問道:“你這住的這麼節儉?可不像大明星啊!”

“哪裡哪裡。我隻是不喜歡錢而已。”嚴誌謙虛地笑了笑。

聶義龍怔了下眼,然後輕笑道:“我是來找你有事的。”

“什麼事?”

“大概六月十六日,我想請你去體育館參加一場演出。”

嚴誌聽完,眼睛睜得老大了。

體育館演出?

什麼演出需要你一個縣長來請我?

不會是帶領大媽跳廣場舞吧。

嚴誌不由得這麼想,好像隻有這個有可能。

雖然嚴誌有些不願,但畢竟是縣長,他點了點頭。

“好,到時候你就把你那首鋼琴曲拿出來,上麵要來人,好好表現。”

鋼琴曲?

係統新發布的?

我說係統這月怎麼還不發布呢!

嚴誌儘量讓自己表情看不出變化。

縣長說完拍了拍嚴誌的肩就起身準備和他秘書一起走了。

畢竟是一縣之長,能來就是很給嚴誌麵子了。

嚴誌忽然想到了什麼,趕緊說道:“聶縣長,我想跟您反映一件事。”

“嗯?”聶義龍又坐了回去,“什麼事?”

“就是那個……”

嚴誌直接把無良記者的事給捅了出去。

隻是他沒說他在廁所裡被看光的事,太丟人了!

反正他再添油加醋一番,大抵與原效果相符。

“你為什麼不報警呢?”聶義龍眼神銳利地盯著嚴誌。

嚴誌有些尷尬地撓了撓頭:“那個我當初沒有帶手機,再加上後來我看事情過去了才沒有追究,但現在不是看您來了嘛。”

“這不夠!”聶義龍聲音低沉道。

看來瞞不過去了。

嚴誌隻能實話實說:“我發生了一件醜事,我如果報警的話,這事大概率抖出來。

如果他們直接來學校肯定很吸引目光,我這醜事估計就全知道了。

但我給您說,您應該可以像學校裡偶爾的私訪一樣去調查。

我跟您說的可能增減了一點,但大抵是一致的。

您也彆問我那事是什麼,反正我絕對不會說的。您找人調查一下就知道了。

那天還有一些人看到了,不過他們可能被無良記者買通了,一直沒有動靜。”

聶義龍凝視著嚴誌看了好久才緩緩起身:“好,這事我讓人查一查。”

“好,這就算是我的報酬了,不過,您千萬不要大動聲勢去查。我可不想把自己的醜事放網上任人鞭策。”

聶義龍走了,嚴誌才緩緩鬆了口氣。

其實他要是請律師說不定還可以問一些其他的途徑,可惜一想到請律師的錢他就打消了念頭。

本來打算參加綜藝賺錢了再請的。

他隻是看網上說的這件事似乎隻屬於民事案件,他感覺要報警的話這事爆出去不說,這幾個記者估計過幾天就出來了。

主要是目前記者的很多行為很模糊,沒有完善的法律去作參考。

正巧縣長來了,說說正好。

想來縣長也不希望自己的地盤裡有這種無良記者吧,縣長出手肯定比自己狠多了。

想到有那幾個記者馬上就有苦頭吃了,他就心裡爽快啊!

作為他來到這個世界最鬱悶的一件事,如今將要解決。

“哈哈哈!”

他情不自禁笑出了聲,想著縣長幫他一個大忙,他得好好彈。

彈得讓縣長覺得非常值!

嚴誌拿出了手機,搜索出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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