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老板,我到今天才明白你為什麼這麼難找。原來你是大學生,一直住在學校裡。我本來還一直在想,到底什麼人能有這個本事,知道政府要拆遷,還知道要拆我那個廠子。”
他明顯有種威脅意味,因為大學生可不敢惹犯法的事,到局子裡去待一下都有影響,不像他。
不過陸長歌並不因為他的話有所動容
這也讓周純金心中生出不好的預感,其實在知道陸長歌是大學生以後,他還生出點輕視之心,覺得一個小屁孩,稍微嚇嚇就差不多了。
可現在明顯不是這樣,然而事已至此,他也沒有其他選擇了。
“彆鋪墊了,沒用。直接說事吧。”陸長歌道。
“好。”周純金也不講廢話,“我今天就一個要求,我要退廠子,我不賣了。我把錢給你,你把產證給我。”
左舒雅馬上說:“這怎麼可能?我們交易全憑自願,有房屋購買的正式合同在!現在你一句話,這房子說退就退,哪有這種事?!”
周純金則開始犯渾,大手一擺,“你不要跟我說什麼合同,我鄉下人看不懂那些!我隻知道,你倆是合起夥來先騙買我的房子!
我原來還奇怪呢,怎麼會有人到那種地方去買破廠,拆遷公示貼出來以後我知道了,你們根本就是提前知道了那裡要拆遷!”
左舒雅繼續說:“政府要拆遷,我們怎麼會知道?你這是憑自己想象得來的臆斷!”
“什麼斷不斷的,我隻知道我那個廠子現在值80多萬,你們兩個五萬多就把它騙走了,這世上沒那麼容易的事!買賣東西都可以退的,我現在不賣了!”
從5萬多到80萬,這中間確實差的太多,的確值得讓人冒險。
陸長歌的第一個想法就是,還好當初自己找了律師。
他其實沒想到周純金會這樣,但不管當時出於什麼動機反正是找了。有律師把關,所有交易流程都符合法律程序,就算是打官司,他也完全不怕。
估計這周純金也知道這一點,所以才采取這樣的辦法。
“我不同意退!”陸長歌擲地有聲,“我們之間的交易已經結束,你是個賭徒,買定離手你不知道嗎?
你也少扯那些奇葩道理,你要打官司,我陪你打;你要打我?你動手試試,你以為就你帶人啊?”
周純金聽後急得捶桌子,“你是騙我簽合同,就是故意欺負我們老實人!”
“哪個老實人像你這樣跑到女人的家裡來恐嚇彆人的?!”
不僅如此,他還動手砸東西,客廳裡花瓶、鍋碗等碎了一地,玻璃渣子、泥土散得到處都是。
“不行,你不退也得退!不然的話,我就躺在她家裡不走了!你們不讓我好過,那大家日子都彆過了!”
這是擺明了,反正自己一身爛肉,乾脆耍無賴。
“那我就報警!”左舒雅急了。
“報吧,誰怕誰!!”
陸長歌來之前已經想清楚了,犯法的事情首先他不能乾,比如將人打死打殘打傷。
你要是打殘他,搞不好倒如了他的意了,他可以拉著全家老小賴你一輩子。
他讓李鳴去拍照也是這個用意,這是2007年,不是1907年,肯定是想儘辦法利用法律,而不是對著法律一頓猛乾。
這是一個理性社會人的基本行事邏輯,哪怕他有什麼關係也一樣是這樣乾。
因為順著法律做,通關係、打招呼的時候都輕鬆一點。
否則你得多花多大代價,才能讓彆人冒著違反法律的風險為你扛事?你特麼誰啊?
“那就報警。”陸長歌對左舒雅說,“你是律師,買賣合同都簽了咱還怕他?不僅不怕,家裡砸壞的這些東西還得叫他賠!”
這就是周純金不懂法的地方了,強闖人家的家,還搞破壞,陸長歌要在法律層麵吃死他。
“我家還有監控的!”隔了這麼久,左舒雅才突然想起來。
“真有嗎?”這陸長歌也沒想到。
“有!你知道我的情況,我裝了的。”
她指了指客廳一個屋頂角落,好家夥,那兒還真有個攝像頭。
其實她是怕她前夫忽然過來對她做點什麼,但是周純金在,她不想透露自己是單身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