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中,我反思了一下自己。
文姐曾讓我退錢,我執拗不退,後來釀成進局子的後果,屬實不該發生。
但我不後悔,也從未認為自己做錯,而這個對錯不是用錢去衡量,是這件事就該給這家人一個教訓,讓他們明白一個道理,並不是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我們出馬弟子也不會按照她的方式去做事,因為我不是她雇傭的工人。
如果緣主用這種思維,找出馬弟子去解決問題,我想大可不必看了,因為但凡有一點良知的弟子,都會拒之門外。
反過來講,就算她們用錢成功將我砸明白了,可我身後的仙家會怎麼想,他們會不會因為這件事給我停卦,或者因我心術不正而離開我。
畢竟他們要的是積累功德,不是讓我淪為他人的工具,更不是成為誰手中的一把利劍。
想到這,我好像瞬間醒悟,沒錯這就是我今後要走的路,一條與眾不同的路。
服務緣主,聽從仙家。
不論何事,挺直腰板把事情辦好,不做金錢的奴隸。
心中想著這句話,心跳便開始加速,我知道這是仙家給予的體感,也是他們對我的認可。
我把想到的這些說給文姐聽。
文姐啞然,然後對我說:“這就是你沉默半天悟出的道理,不是很正常嗎,我們本身就是服務緣主,依靠仙家辦事,而金錢是為了生活,不是肆意攬財,所以你說的等於沒說。”
我說:“我的意思不止這些,我要做到與眾不同,挺直腰板去做每一件事。”
“我看你之前腰板就挺直的,不然能被抓進局子裡。”文姐嘲諷著說道。
我……
她真是紮我心了,對於這種不解其意的人,也懶得理她。
其實我的想法隻是針對不靠譜的緣主,他們總會有特殊的要求,我總不能為了他們的要求,把自己的良知賣了吧。
這件事過後,我給自己規定了三不看。
“心術不正者不給看,心智不堅者不給看,心中不信者不給看。”加上之前的三不看,一共六點。
文姐說:“咱說做這行不昧心眼子就行了,也不知道你為啥總是較真,這世間形形色色的人,你保證能看透每一個人。”
她說的在理,但我就是這樣人,我也不能保證上來就看透每一位緣主,但接觸後總能感知一些事情,以此來判斷值不值得去搭救。
雖然這件事我受到了懲罰,也有驚無險的從派出所出來了,可事情還沒結束,我想還是主動找他們說開,算是做個了斷。
對於我的做法,文姐是非常支持的,還說我這趟派出所沒白進,可算長教訓了。
之後,我主動找了這家人想說道說道,開始我的態度也挺好的,我和緣主大姐說這件事就算結束了,我也並非有意的,但對於她給老爺子求死,我實在是做不到,請她諒解。
這大姐見我出來了還挺吃驚的,然後告訴我,這件事和我沒完,現在退錢都不好使了,他們一定會告到底,讓我牢底坐穿去啃窩窩頭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