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保國:“槍支來源呢?”
蘇明河:“槍支應該是放在受害人原來藏匿的箱子裡麵,我們還在盒子裡發現了兩盒同口徑的子彈,其中一盒已經拆開。我們分析了鐵盒子的腐蝕程度,埋在地下起碼10來年了,不是最近流入本市的軍火。而且,我們核實了醫院裡麵那名重傷者的身份,他叫祝大彪,9年前因走私物品和藏匿槍支罪被判了12年,經過減刑,實際上坐了9年牢,昨天才刑滿釋放。我們詢問了周邊鄰居,這處房子早前就是這個祝大彪的祖產,8年前被他的前妻賣給了現在的房主。”
袁保國:“也就是說,受害人昨日刑滿釋放,潛回老宅挖坐牢前藏匿的物品,盒子裡麵放的無外乎槍支彈藥和錢財,挖掘過程中被凶手撞見,雙方發生正麵的打鬥,凶手一個人幾乎團滅對方4人,還是在對方有槍支的情況下。”
蘇明河:“我們在現場采集到了凶手的多個足跡,根據腳印的長度和深淺推斷,凶手身高在160—165cm之間,體重不超過65公斤。最關鍵的是凶手殺人的手法非常的專業,幾乎刀刀斃命,這種殺人技巧,隻有在訓練有素的殺手、特工身上比較常見。”
袁保國:“有目擊證人嗎?周圍的鄰居,或者那個騎摩托車路過的青年呢,有沒有見過凶手?”
蘇明河:“沒有,周圍的鄰居聽到槍聲後,就躲在家裡,哪裡敢出來看,那摩托車主隻跟祝大彪打過照麵,就被祝大彪一拳給打暈了,否則以凶手的狠辣程度,他很難活命,而且現場除了腳印,並沒有采集到凶手的任何指紋。”
袁保國:“這個案件可以定性為凶手見財起意殺人嗎?”
蘇明河:“表麵上看似乎是這樣,不過,經不起推敲。很少有為了劫財而要置對方4人於死地的,而且還是對方有槍的情況下,而且凶手根本沒有選擇偷襲,而是選擇正麵交鋒中襲殺了對方,這種情形更像是複仇,最後拿走箱子中的財物反而更像故意誤導我們。”
袁保國問道:“還有其他的證據能夠支持這種推斷嗎?
蘇明河:“我們連夜比對了3名死者和那名重傷者的身份信息和背景,這4人多年前就是一個犯罪團夥的成員,9年前被警方一舉打掉,各自被判了不同數量的有期徒刑,這個祝大彪是最後一個刑滿釋放的。他們被抓之前蹚的是北邊的‘走私網’,當年在邊境線上殺人越貨的事可沒少乾,得罪的仇人可不少,隻不過沒證據,又是境外作案,沒法定罪而已。”
袁保國思考片刻,說道:“不管凶手是為財殺人還是有預謀地複仇,現在重傷的祝大彪是唯一目擊證人,以凶手的膽大包天,跑到醫院去滅口也不足為奇,從現在開始把祝大彪轉到特殊病房,加派一組人手嚴加守護,看守的民警全部配槍。”
蘇明河:“是,我現在就去安排!”
袁保國:“這個祝大彪還有其他親屬嗎?”
蘇明河:“還有個11歲的兒子,前幾年跟著母親改嫁到山西運城那邊去了。”
袁保國:“通知當地警方,請求協助保護!”
蘇明河:“我明白!”
袁保國喊住了蘇明河,說道:“明河,我們帝都市已經很多年沒有出現過這種3死1重傷的重大刑事案件了,帝都又是皇城腳下,現在外界對這個案子的關注度非常的高,這種窮凶極惡的凶手流串在外一天,就會對我們的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了極大的威脅,顧局對這個案子非常重視,已經指示其他分局的警力配合我們,我們一定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把案件偵破,抓住凶手。”
蘇明河:“袁局,您放心,保證完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