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章 往事如煙(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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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姓王,名雲秀,比曾廣茂小一歲。

兩家是鄰居,兩人又是相仿的年齡,暗合了古人說的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的意境。

不難猜測,兩個從小一起長大的少男少女之間,最容易產生情愫了。

村口的老槐樹,河邊的望夫石,牛棚裡的老牛......無一不見證了兩人少年時期青澀的愛情。

年輕男女的感情,總是那麼稚嫩,而又美好。

可再美好的感情,也抵不過現實。

當年,曾廣茂作為新兵即將入伍的時候,王雲秀哭著說等他兩年。

可曾廣茂入伍還不到一年,父親就帶來了女孩嫁人的噩耗。

當年,王雲秀的哥哥王雲山搞大了鄰村女孩的肚子,也就是王雲秀現在的大嫂劉春燕。

那個年代,公共場合拉個手都可能被批判。

未婚先孕,那還了得!

紙是包不住火的,很快就被人家父母打上門來討要說法。

擺在眼前的路隻有兩條:要麼王雲山明媒正娶劉春燕;要麼劉春燕把孩子打掉,劉家順便抓王雲山去坐牢。

坐牢,這可不是開玩笑的!

要知道那個年代,流氓罪可還沒有取消啊!

這罪名可大,可小。

在那個年代,被這個罪名槍斃的罪犯可不少。

要是劉春燕一口咬定王雲山霸王硬上弓,這個罪名定得死死的。

所以,擺在王家人麵前的,無非第一個選擇。

既然命門被人拿捏住了,怎麼宰割,就是人家說了算了。

劉家也沒客氣,不僅要求八抬大轎娶進門,還開了在當時算得上天價的彩禮。

王家也是普通家庭,根本拿不出錢。

所以,走投無路之下,王家人把主意打到了女兒王雲秀身上。

把女兒嫁給有錢人,收一筆豐厚的彩禮,不就有錢了嘛!

這筆賬不難算!

父母、哥哥一起下跪哀求,親情的砝碼最終壓垮了這個女孩的堅持。

最終,王雲秀嫁給了一個有錢的老男人。

說嫁,都是抬舉了,王家分明是賣女兒。

所以,曾廣茂和王雲秀兩人之間這份稚嫩的愛情也無疾而終。

婚後,王雲秀跟隨老男人去了沿海生活,曾廣茂則把所有的精力投入了訓練中。

故鄉既是牽掛,也是痛苦的回憶。

多年來,曾廣茂甚少回家,未必沒有這個原因。

“阿秀......這些年,你過得好嗎?”

長久的醞釀後,曾廣茂終於吐出了心聲。

7年的分彆,這不僅是一句客套話,也是曾廣茂心中最關切的問題。

當年那個亭亭玉立的少女,早已為人婦,連孩子都有了。

曾廣茂也不是當初的愣頭青了,即使他當年沒有去當兵,對於發生在王雲秀身上的悲劇也無力阻止。

現如今,他隻是希望王雲秀過得好一些。

這樣,他心裡才會好受些。

王雲秀沉默了,不知道該如何回答曾廣茂的問題。

“媽媽,我餓了。”

這時,一個小男孩走出來,拉著王雲秀的手。

男孩仰著頭,好奇地看著曾廣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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