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七章 突破口(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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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江飛宇讓父親江學盛報案的另外一個目的,就是要利用警方的力量進行偵查。

你可以不信任警察,但是不能懷疑他們的偵查手段。

搞這個,人家是專業的。

特彆是,江學盛被灌了不小計量的藥。

在一定時間內,身體內是肯定有藥物殘留的。

這個通過血檢、尿檢,是能夠分析出一定的殘留成分。

按照宋文軍的說法,檢查報告最快也要明天才能出來。

當務之急,還是要通過警方的手段查清楚鄭朝霞的作案動機、社會關係。

相對來說,鄭朝霞的社會關係比較簡單。

她和丈夫以前都是縣棉紡廠的職工,兩人通過工作相識,結婚十幾年了。

幾年前,棉紡廠倒閉,鄭朝霞和丈夫都下了崗。

鄭朝霞以前乾的是會計,這個工種還是挺吃香的,她很快就通過麵試再次就業。

去年,因為薪資的原因,從上一家私營企業跳槽到正陵中藥加工廠。

主職出納,兼職會計,江學盛正是鄭朝霞的麵試人和直屬上級。

鄭朝霞的丈夫李大綱,下崗後打了幾年零工,前年才在縣城的對聯廠穩定下來。

李大綱寫得一手不錯的毛筆字,日常工作就是寫對聯的母版。

看著是文化人的活,其實工資也就妻子的一半多一點。

這才是他在妻子麵前沒法硬氣的原因。

兩人婚後育有兩個兒子。

大兒子李元林,14歲,讀初二。

小兒子李元汕,12歲,剛參加完小升初的考試。

李元林上個月被確診患有急性白血病,目前在省城第一人民醫院治療。

目前,警方基本上確認鄭朝霞的作案動機就籌錢給大兒子做手術。

鄭朝霞最有可能的幫凶,就是他的丈夫李大綱了。

因為,李大綱今早急匆匆地從省城返回家裡。

然後,兩人又馬不停蹄地去辦理了離婚手續。

“辦理離婚手續?”江飛宇一下子抓住了重點。

宋文軍介紹道:“是的,今天上午11點左右,兩人去辦理了離婚手續;中午,兩人在離婚登記處附近的一家快餐店一起吃了午飯,舉止親密;下午,李大綱又陪著鄭朝霞回廠裡辦理了離職手續......”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兩人是假離婚,就是為了方便後續轉移作案贓款,可這也給我們警方辦案造成了一點被動,因為他倆不是法律上的密切關係人,我們也不好監視李大綱的一舉一動。”

宋文軍的話裡,透露著無奈。

按照程序來說,警察可以監視鄭朝霞這個嫌疑人的一舉一動,卻不好監視李大綱這個“前夫哥”。

因為兩人離婚了,已經沒有法律上的親屬關係。

除非,有證據能夠表明李大綱是同案犯。

隻不過,現有的證據鏈並不能證明李大綱參與了本案。

當然了,有些事情不管程序上是否合規,下麵辦案民警可操作的餘地很大。

宋文軍這樣說,就是想故意賣江飛宇一個人情。

潛台詞是:江老板,我們為了查你爸的案子,咱可是違規操作了,這個人情你可要記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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