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經濟應該怎麼發展?光靠公有製可行嗎?計劃經濟是否能夠滿足每一位人民群眾的需求?私營經濟是不是也能作為一個補充?
這個案件中的年輕人,確實是在投機倒把,金額巨大。但他所有販賣的東西,都是從大山裡采摘出來的,並不是機器生產出來的,甚至都不能稱之為商品。
都是山貨而已,既不是國家管控的物資,也沒有囤積居奇,買空賣空,套購轉賣。說到底隻是一個農民把從山裡得到的山貨拿到集市上販賣,無非就是數量較大。
這樣一個小小的買賣,竟然能夠養活三十多個人,而且這三十個人的人均工資大大超出了國家公職人員的水平。
這說明什麼?這說明私營經濟擁有著巨大的潛力,有限度的私營也能讓人民群眾的生活條件變得好起來。
再一個,東北記售賣家用電器和電子產品,且不說貨源是怎麼來的。單單隻說他們賣的那些東西,報告裡說銷售極為火爆。
就連自己也聽說前幾天有一個新店開張,搞什麼大抽獎,引起了當時的交通堵塞。
人民群眾爆發出了強烈的物質需求,可是單單靠國有經濟體製,靠計劃商品物資調撥,什麼時候能夠滿足人民群眾的物質需求?
走私販私當然不對,可是這些東西國家不能滿足生產,甚至有些還不能生產。就比如電子表,電子鬨鐘就生產不了。
那這種情況下,是不是允許一些有能力的人從國外采購?隻要交稅就好了嘛。
不管黑貓白貓,隻要能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能抓住老鼠,就是好貓。
老人透過現象看本質,雖然表麵上是一個投機倒把案件,但從案件中折射出來的深層次的東西讓老人再一次陷入了沉思。
老人深深的覺得,現階段,要想提高國家的綜合國力,要想提高全國人民的生活水平,就要堅定不移的發展經濟。
而經濟的發展不能僅僅隻有一條路,哪種方法容易,哪種方法取得的效果最佳就應該嘗試哪條路。
所以,對於王大山投機倒把案,老人並沒有全盤否定,而是想再看一看,看一看這一種經濟行為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
王大山不知道,他自認為順應趨勢的一個商業行為,一不小心就在最高領導的心裡掛上了號。
在王大山等待唐赫的第三天,他在酒店裡給焦市長打了個電話。
在電話裡,他詢問了關於合資公司的可行性批準進度。
焦市長告訴他,相關領導和機構已經同意了成立京港合資公司,香港方麵可以隨時來京城,與京城政府展開談判。
聽到這個消息,王大山的心中已經有了底。
他現在隻等著唐赫來了。
就在王大山在酒店裡待到第四天的時候,唐赫終於來了。
隨同唐赫一起來的,有一個十二人的談判代表團。
在代表團中,七個人為商務代表,剩下五個人,為法務代表。
香港首席刑辯大律師林業森大律師也赫然在列。
唐赫等人來到京城之後,王大山與唐赫、林業森三人進行了將近一天的閉門深談,詳細的商討了一下接下來的行動計劃和細節。
然後,王大山決定去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