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把琴得一百多金,再訛個幾百金也有可能,如果不抓我,我還能給你父親報信,如果我也被抓了,那就等著牢底坐穿吧!”
韓星河沒有嚇唬她的意思,有這個想法也是臨時起意。
當時老板麵色不善,店裡夥計也刻意的靠近到了門口。
如果蔡文姬真的承認是自己偷的,老板可能不會那麼好說話了。
與其讓他不開心,還不如讓他高興一點。
小偷主動還東西回來,難道就能把偷東西這個行為抹去麼?
還不是偷過!
說到底還是犯罪,換誰心裡也不舒服。
換個說法,就不一樣了。
撿到就是拾金不昧!
從小偷手中搶回來就是行俠仗義!
這是站在了道德的製高點,送回來完全是品德高尚之舉。
至於要好處是必須的。
不要反而顯得有些心虛,而且不符合常理!
非親非故,還給你送回來,腦子有病吧!
拿好處才顯得真實可靠,可信程度又加了幾分。
不想白白出力,是人之常情,換誰也應該給。
人性就是如此,任何人都是這樣。
江湖險惡,防人之心不可無。
可惜這個小蘿莉就是不明白,還是吃虧吃少了。
開導了半天,雖然不再提這件事了。
但從她表情上能看出,她依舊耿耿於懷。
唉,但願她以後能懂。
“韓星河!留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