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翰的手藝確實很不錯,簡直可以媲美大廚。
即便是幾道簡單的菜,也是色香味俱全,不僅如此,他還很會擺盤,看著就叫人食指大動。
食指大動的不僅僅是人,還有聞著香味一直在廚房轉悠的萌萌。
它跟李翰不熟,並沒有像張莘做飯的時候一樣,直接跟在腳邊討吃的。
它隻是用它那小肥圓的身體,在一邊來來回回的刷刷著存在感。
然而,李翰雖然是個翹著蘭花指的男人,但他終究還是個男人,對萌萌這種傲嬌又彆扭的小心思,不僅沒有發現,反而覺得它有點擋道。
在第三次差點踩到它後,李翰蹲下身子好聲好氣同它商量:“萌萌大爺,你到一邊去玩行不?你這樣來來回回的,我怕萬一踩到你尊貴的腳,就不好了。就算沒有踩到你尊貴的身體,但弄臟你那一身尊貴的紅毛也是不好的,您覺得呢?”
萌萌抬了抬它圓乎乎的小腦袋,斜斜的看了李翰一眼。
姿態高雅,眼神充滿了蔑視,仿佛就在同李翰說:“哼!”
李翰不明白它的意思,以為它這是同意了,於是起身又去忙自己的事情。
熱好鍋,倒上油,當李翰回身去拿菜的時候,卻發現萌萌,昂著頭邁著小短腿,晃著圓乎乎的小屁股,在他和處理台之間,走出了六親不認的步伐。
李翰站在原地,默默的看它半響,點頭認輸:“行吧,你是大爺,你想怎麼走就怎麼走。”
做飯的灶台距離處理台還是有那麼遠,李翰需要走兩步才能夠得著。
可萌萌就跟專門和他作對似的,他抬左腳,它就立刻往他右腳上一踩,他抬右腳,它的小腳印必然立刻出現在李翰的左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