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把之前審訊我的那幾個警察,全都叫過來,人越多越好,大家都過來了,我再交代。
前兩個條件很好理解,第三個條件,有點讓警察懵逼,但這個條件不算過分,警察還是滿足了雷國民。
正式交代問題的時候,警察才理解了雷國民的心思,這小子就是個表演型人格,就跟說評書一樣,底下的觀眾越多,說書人講的越儘興。
人員都到齊了之後,雷國民首先表示了深深的遺憾,現場少了一個作家,要不然把自己的人生,寫成一本書,絕對能非常精彩。
他的開場白是這樣說的:“昨天你們跟我提張君和張子強,我挺反感的,以後你們再審訊犯人,直接提我就行了,絕對能鎮住他們。”
“而且我告訴你們,鹽城信用社那個案子,就是我一個人乾的,根本就沒有同夥。”
“張君算個什麼,整了一堆亂七八糟的人,做那的那幾個案子,簡直是漏洞百出,壓根就沒有腦子。
“我的事說出來,能嚇死你們,不光是鹽城那個案子,光是搶銀行,我就乾成了三次,而且全部都是我一個人,我要是不說,永遠都沒人知道。”
接下來的十三個小時,雷國民侃侃而談,把自己的人生,和做下的那些案子,繪聲繪色的講個明明白白。
2001年8月28號下午四點,雷國民被轉押到了鹽城市看守所,對於雷國民的到來,看守所所長高度重視。
所長臨時把20名表現優秀的在押犯人,調到了一個監舍,並且親自給這些犯人開會。
會議的核心思想,就是稍後關進來的犯人,非常的重要,務必24小時監視他的一舉一動,但凡他有一點閃失,所有人都得攤上大事。
犯人一看所長這個架勢,知道這人肯定來頭不小,但是所長交代了,誰也不許亂問。
雷國民被關進來之後,基本上不和同監舍的人交流,一直到了最後,雷國民即將要上刑場了,這幫人才知道這個神秘人究竟是怎麼回事。
2001年11月22號,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一共用了五天時間,於11月26號,一審判處雷國民死刑。
雷國當庭表示不再上訴,並簽訂了遺體捐獻書,但與此同時,他又提出了一個請求。
希望警方不再追究大哥和小姐的房子,以及自己在安慶的房子,也希望給老婆留著。
11月28號早晨五點,雷國民起床洗漱之後,跟著警察去食堂,吃了人生中最後一頓早餐,一碗米飯和一盆肉丸子。
早晨七點半,雷國民參加了公審公判大會,十點鐘大會結束後,雷國民被押赴刑場,執行了槍決,結束他剛滿30瑞的短暫一生。
雷國民的最後一句話,是和執行武警說的,讓他代自己向看守所的朱管教表示感謝,因為在看守所的這段日子,這個管教給了他不少照顧。
另外雷國民臨刑之前,得到了一條信息,他老婆因為轉移贓物,被判處了有期徒刑一年。
但此時他老婆已經有了六個月的身孕,所以最終被判處監外執行。
同時他的那幾個請求,也得到了滿足,警方對於幾處房產,最終沒有進一步追究。
雷國民結婚兩年以來,為了怕萬一出事,連累了老婆孩子,所以一直堅持不要孩子,不知道最後他得知老婆懷孕的消息之後,心裡究竟是喜還是憂。
在新中國的這些悍匪中,雷國民絕對是特立獨行的一個,無論是智商還是膽量,絕對可以稱為單兵天花板。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所有搶銀行的案子,都沒有留下任何破綻,最終的落網,也不過是歪打正著,隻能說是時也命也運也!
單人作案的短板,是顯而易見的,但是如果團夥不給力的話,同樣難成大事。
從一章開始,本書將為大家詳細介紹沈陽三八大案:一神帶四坑,悍匪孫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