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殺人不留骨,悍匪楊天勇(二十三)(1 / 2)

楊明才他們幾個分到了錢之後,過上了小康生活,可團夥中依然有人還在溫飽線上掙紮,這個人就是柴國立。

柴國立來到昆明之後,隻是最初跟著他們乾了幾次,後麵的案子很少參與,而且他前段時間交了一個女朋友,所以手裡非常缺錢,就想到了之前殺王老板時分到的那台摩托羅拉手機。

6月14號上午10點多,柴國立和女朋友王麗華一起,去了昆明市明通路的一家典當行,準備把那台手機賣了換點錢花。

這台手機到了柴國立手中之後,一直沒有開過機,但在賣手機的時候,老板得確定手機沒問題才行,所以就把手機開機了。

讓他們萬萬沒想到的是,手機剛一打開,就被昆明公安局的刑偵部門給鎖定了。

短短五分鐘左右,警察就趕到了典當行,當場把柴國立和他女朋友王麗華控製了起來。

不過眼前隻是能確認這台手機的主人失蹤了,並不能確認賣手機的人有問題,柴國立和警察解釋:“手機是我剛剛在市中心大橋下邊,花兩千塊錢從一個人手裡買的。”

但是這個理由根本就解釋不通,剛剛花兩千塊錢買來,還沒開機就來典當行賣,要不是腦子有病,就是人有問題。

柴國立見謊言被識破,乾脆來個死豬不怕開水燙,開始裝聾作啞了,無論警察問什麼,就是不說話。

警察又查看了兩人的隨身物品,發現除了這台手機之外,柴國立身上還有一台經常使用的破手機。

為了尋找一些蛛絲馬跡,警察馬上對這台手機進行了檢查,雖然通話記錄和短信都沒什麼問題,但是卻在通訊錄裡發現了一個熟悉的名字,那就是吳峰。

這個吳峰其實就是左曙光,但此時這個手機號碼已經停機了,警察馬上繼續追問,這個吳峰到底是誰。

柴國立也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當場耍起了無賴:“這個人我記不住了,早就忘記什麼時候存的號碼了,你們有證據就直接拿出來,否則彆冤枉好人。”

由於這時候並沒有直接證據可以指向柴國立,所以警方沒法直接上手段,隻能把兩人帶回去,先關起來再說。

當天晚上十一點左右,警方申請了搜查令,隨後押著柴國立的女朋友王麗華,去了兩人在白馬小區租住的一個房子,經過仔細查找之後,找到了那台摩托羅拉手機的充電器和耳機。

到了這時候,王麗華首先交代了:“耳機和充電器都是前段時間柴國立從外麵帶回來的,當時還給了我五千塊錢,但是具體怎麼回事,她就不清楚了。”

警察馬上拿著這些東西回去,6月15號淩晨三點多,再次提審了柴國立:“這些東西都是從你家裡搜出來的,你女朋友說是你拿回去的,確認的話你就簽字吧。”

柴國立愣了一下,並沒有說話,一名警察過來把他的手銬從欄杆打開,又把簽字筆放在了他的手裡。

沒想到柴國立突然暴怒,張嘴直接開罵:“我草你媽!這不是我的東西,憑什麼讓我簽字!”

接著他把簽字筆往地上一摔,揮起雙拳衝著警察的臉狠狠砸了過去,手腕上的手銬直接把警察的嘴唇砸開了一道兩公分多長的口子。

警方本來還隻是處於懷疑階段,既然你自己心裡沒點逼數,反應這麼強烈,那可疑性就更大了。

柴國立很快就被製服,並且把腳鐐也給他帶上了,但是他仍然不服,不停的語言輸出,而且含媽量極高:“媽的,就你們幾個小逼崽子,狗籃子不是,都給老子滾一邊去,把你們廳長叫過來跟我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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