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人算不如天算,悍匪孫海波(三十)(1 / 2)

也就是在警方查詢檔案的同時,1月17號的一起疑似搶劫吉普車的案件,引起了警方注意。

根據檔案顯示,這起案件的作案人也是兩男兩女,而且當天同樣是南山煤礦發工資的日子,再結合吉普車的這條關鍵信息,警方高度懷疑,這兩起案件大概率是同一夥歹徒而為。

鶴崗市公安局局長得知此案被草率處理之後,當場勃然大怒,直接撤去了鐵東派出所所長的職務,並馬上於2月5日在本地電視台上發布了懸賞通告,對提供重大線索,幫助偵破此案的市民,專案組指揮部決定給予五萬元的現金獎勵。

五萬塊錢在當時可不是個小數,之所以給這麼多錢,是因為鶴崗之前發生過一起案件,為警方提供了活生生的例子。

1993年七月份的一個晚上,有三個小子搶了一台車,結果這台車的車況不太好,開著開著就壞在了路上。

三個人舍不得把車扔了,就一起下車推著,在路上慢慢的走,沒想到的是,碰到了兩名巡邏警察盤查。

其中一個小子掏出獵槍,啪啪就是兩下,一名警察當場被打死,另一名警察也身受重傷。

三個人又用石頭把受傷的警察活活砸死,接著把兩人身上的兩支五四手槍和子彈都翻了出來,然後將兩人的屍體扔進了二十米外的一個下水道井蓋裡。

然而這三個小子都是舍命不舍財的主,殺完人之後,他們繼續推著那輛破車,去了三百米之外的一個居民小區裡。

把車藏好之後,他們又再次返回現場,拿手電筒照著,用破衣服把現場的血跡處理了一下,又把彈殼都撿了起來,這才不慌不忙的離開。

三個人的整個作案過程長達一個多小時,雖然當時已經是晚上九點多鐘了,路上沒什麼人,但還是有幾個附近的居民從窗戶看到了這個情況。

但是當警察去調查線索的時候,所有人都說沒看清,最後經過警察反複的做思想工作,有一個老爺們支支吾吾的說道:“哎呀,你看我就是一個普通的小老百姓,這要是被人報複了,我可承擔不起後果,我家也挺困難的,連孩子的學費都交不起,沒錢啊!”

警察一聽就明白了,這是擺明著要錢來了,但是雙方對價錢一直談不攏,最後經過多次討價還價,反複的申請費用,這才獲取了他的證詞。

雖然這名群眾提供的信息,在破案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卻耽誤了大量的時間,如果這期間案犯逃到了外地,再想抓住恐怕就沒那麼容易了。

很多群眾的想法就是這樣,既然有被報複的風險,那要點回報就是理所當然的,以前靠的是表揚信和大紅花,現在已經是經濟社會了,還是來點實際的吧。

其實懸賞這件事也是雙贏的,錢出的多了,眼睛自然就多了,早點把案子破了,警方也可以省去不少破案經費,因此這次鶴崗警方吸取了教訓,直接拿出了五萬元的高額懸賞金。

懸賞公告剛發出去,整個鶴崗都熱鬨了起來,來舉報的群眾絡繹不絕,有些群眾提供了相關證據,有些舉報了自己懷疑的人,還有的直接來了個長篇大論,把自己的破案推理交了上來。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