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見麵之後,張書海直接開門見山:“大侄子,你能幫姑父整把槍不?”
王誌昆嚇了一跳:“老姑父,你要那玩意乾啥啊?”
張書海告訴他:“姑父現在在外麵做生意,外麵挺亂的,我留著防身用。”
王誌昆一直對這個姑父心懷感激,總想找機會報答,姑父對自己這麼好,肯定不能坑自己,所以這事必須想辦法辦了。
王誌昆告訴張書海:“現在槍管的挺嚴,有點不太好弄,不過姑父你彆著急,我肯定想辦法給你整一個!”
老姑父這些年竟幫著自己了,頭一次找自己辦事,根本就不好意思拒絕,況且姑父當過兵,獲得過榮譽,還乾過村主任,又是一名黨員,王誌昆沒理由不相信他。
過了沒幾天,王誌昆碰到了寶豐縣公安局的民警張誌強,兩人都是一個係統的,彼此很熟悉。
王誌昆告訴張誌強:“我有一個親戚想要弄一支獵槍,你幫忙給整一個唄。”
張誌強隨口就答應了:“沒問題,這點小事好辦,你回去等著吧。”
張誌強隻用了三天時間,就弄了一支彎把五連發獵槍,他告訴王誌昆:“這把槍五千塊錢,但是衝你麵子,你給四千八就行!”
王誌昆馬上通知了張書海,張書海帶上錢就過來了,可是王誌昆不在,出門辦事去了。
張書海一直等到了下午兩點多,王誌昆終於回來了,他告訴張書海:“姑父,槍我幫你整到了,不過你回去得儘快去辦個槍證,要不然上邊該給你收走了。”
接著王誌昆又讓自己的司機把張書海送回了侯莊村老家,張書海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趕緊拿著槍跑到村外的河灘上,哐哐哐的放了好幾槍。
張書海非常滿意,覺得這槍真不錯,效果相當給力了,不過他這支槍卻把王誌昆給坑慘了。
等到案發的時候,王誌昆已經官至平頂山市湛河區法院的副院長了,當時他才34歲,前途一片光明,結果讓張書海全給毀了。
到了1997年7月份,張書海的大兒子張洪超高中畢業了,這小子學習成績一直不太好,對於他考大學的事,張書海壓根就沒抱什麼希望。
但是張洪超卻還想繼續讀書,因為他從小對警察就挺崇拜的,所以就開始到處打探有關警校招生的事。
張洪超得知,河南省公安高等專科學校成教班對外招生,屬於是自費生,學製一年半,第一年學費六千元,後半年實習期學費四千元,加在一起一萬元。
張洪超把這個情況跟張書海說了一下,張書海毫不猶豫的支持兒子去學校報了名,經過考試之後,張洪超成功考入了這個學校的偵查係,成為了一名警校的學生。
等到開學的時候,張書海親自送兒子去了學校報到,並親手交上了6000元的學費,不過等到老張回家之後,發現兜裡錢已經花的差不多了。
去越南溜達了一趟,買槍花了4800,學費又交了6000,搶來的那點錢基本都花了,而且還把老本搭進去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