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萍打開看了一眼,什麼都沒有說,直接就揣在兜裡了,沒有人跟錢過不去,當年五萬塊錢已經不少了。
一個星期之後,張書海也離開鄭州,準備回葉縣老家,路上的時候碰到了武警檢查來往車輛,他乘坐的大客車,也被攔了下來。
張書海馬上就猜到了,肯定還是查電信局搶劫案的事,但是他心裡有底,一點都不慌,因為媒體報道稱,搶劫的是四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自己都四十多了,警察肯定不會懷疑到他的頭上。
果然不出張書海所料,警察上來簡單的檢查了一下,馬上就放行了,自己順利的回到了侯莊村。
這時候的張書海,儼然覺得自己就是村裡的首富了,自我的感覺,比過去的任何時候都要好很多。
在那個年代,一個普通的農民麵朝黃土背朝天的乾上一輩子,也未必能賺到二三十萬,張書海一次就弄來了這麼多,他越想越覺得自己有本事。
不過雖然心裡這麼想,但是張書海表麵卻半點也沒顯露出來,客車開到夏李鄉後,他走了十多裡的土路回到侯莊村,彆說坐出租車了,連三輪車都不坐,抽煙就抽兩塊錢一盒的許昌,衣服穿的還是以前的,一切做法都很普通,看起來非常低調,讓人感覺不出任何異樣。
現在張書海手裡差不多有29萬左右,過去的煩惱和壓力一下就沒有了,讓他過上了一段很舒心的生活。
張書海想在鄭州買一套房子,雖然住在妹妹家裡,張玉萍從來沒說過什麼,對他也是關愛有加,但房子畢竟不是自己的,還得是自己有個窩,這樣心裡才能踏實。
不過張書海並沒有馬上行動,而是繼續潛伏,一直到了1998年五月份,他覺得風頭過去的差不多了,這才拿出十六萬元,在鄭州的綠城花園買了一套三室兩廳一百五十多平的大房子,具體地址是24棟7樓4號。
接著他又花了兩萬多,買了電視、冰箱、洗衣機等家具家電,全套布置下來,張書海終於在鄭州有了自己的家。
張書海全家馬上就搬到了新房子裡,不過他對村裡人說,自己是在鄭州租的房子,一直隱瞞著沒說實話。
全家搬到鄭州之後,一家人要吃飯要生活,張書海又把小商品城的生意規模擴大了,還是跟他妹妹合夥,又在一樓租了兩個櫃台,每個櫃台元,合同期為兩年。
櫃台費一下子就花了小五萬塊錢,再加上各種貨物又積壓了好幾萬,這些投資他妹妹隻拿了三分之一,大頭都是張書海拿的。
之前這個小商品城的生意很火爆,結果沒想到的是,張書海的資金剛投進去,小商品城的生意說不行就不行了,到了1998年年底,張書海就覺得錢不太夠用了。
張書海覺得這樣下去不行,之前搞的錢都是在打基礎,光有房子不行,手裡得有一筆大錢才能衣食無憂。
之前搶的那兩次,都過去一年半了,案子到現在也沒破,張書海覺得應該是安全了,於是他決定再搞一把,整點大錢回來,然後就洗手不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