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書海把兩管炸藥綁在了一根木棍上,用包裝紙裹好之後,外麵再用尼龍繩紮緊,然後裝在了一個襯衫盒子裡。
接著張書海在盒子右邊安裝了一個引爆裝置,為了保險起見,在左邊又安了一個,這樣即便是現場有一個裝置發生故障也不怕,另外一個同樣可以引爆。
最後他又弄了幾個能吸在玻璃上都掛鉤,在自己家玻璃上反複實驗,效果非常不錯。
張書海非常看重這個炸彈,這就是他製作的幾個炸彈中,威力最大的一個。
最後張書海為了確保萬無一失,又做了一個燃燒彈,他在炸彈裡裝上汽油,萬一到時候圍觀的人太多,就把這玩意引爆,驅散圍觀人群,然後趁亂跑路。
考慮到這個銀行的錢太多了,用之前的黑色塑料袋裝錢肯定不行,他們又準備了幾個紅藍相間帶拉鏈的蛇皮袋子。
張書海試了一下,如果裝滿錢的話,太重了提手容易斷,於是就讓張玉萍用布條把蛇皮口袋的提手全都加固了一遍。
張書海想的非常周到,同時又準備了好幾個特彆大的黑色塑料袋,這種大塑料袋是服裝城很多商戶用來進貨裝服裝用的。
因為這個服裝城每天來來回回進貨的人非常多,很多人都拎著這麼一個大塑料袋,他們準備搶完錢出去之後,把頭套一摘,再把蛇皮袋子用這種黑色塑料袋一套,拎著混進人群裡,這樣在外人看來,他們就是來服裝城進貨的。
在具體的行動路線上,他們是這樣定的,張書海和喬洪軍兩人坐著38路公交車,直接去銀基商貿城,張洪超、張世鏡和張玉萍他們三個各騎一輛自行車,到銀基商貿城附近的三德裡胡同彙合。
三個人把自行車停在一個電線杆子下邊,張玉萍負責在這看著自行車,張洪超和張世鏡兩人走路去銀行門口和另外兩人彙合,等他們搶完錢回來之後,再一起騎著自行車跑路。
具體的行動方案,張書海也做了詳細的規劃,四個人在銀行門口集合之後,再一起衝進銀行,張世鏡拿著單管獵槍,負責看住來銀行辦理業務的人,張洪超拿著五連發獵槍,負責逼住銀行保安,讓他們不要亂動。
與此同時張書海負責去安置炸彈並引爆,如果一下沒有炸開,就由喬洪軍掏出錘子遞給張書海,繼續用錘子砸玻璃,如果一個人砸累了,那就四個人輪流替換著砸。
如果十分鐘之內還沒有把玻璃砸開,就放棄本次行動,如果玻璃被炸彈直接炸開,或者被錘子砸開了,就由張世鏡和喬洪軍跳進櫃台裡裝錢,張書海和張洪超父子二人拿著槍在外麵,看住保安和看熱鬨的人。
這個方案是張書海定下來,他告訴張世鏡和喬洪軍:“你倆進去拿錢,我們爺倆在外麵守著,因為外麵比較危險,有警察、有保安、還有群眾,我們爺倆拿槍跟他們乾。”
那兩個小子聽完都沒有說話,他們不知道,這其實是張書海留的私心,他事後交代的時候,對警察說道:“之所以讓他倆進去,因為裡麵才是最危險的,沒人知道裡麵是什麼情況,萬一誰有槍的話,那就麻煩了,再說如果警察要是來的快,在外麵視野開闊,覺得不對勁的話,直接就能跑了。”
另外張洪超此時已經從警校畢業了,當時正在河南省平頂山市公安局刑警隊實習,可以說對警方的破案套路,有了初步的了解,也為作案的成功率,提供了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