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這兩口子回家經過胡同的時候,張家三兄弟直接掏槍上前,哐哐就是兩槍。
馬蓮鳳直接被打倒在地,事後傷情鑒定為重傷,但是張書盼並沒有被打中要害,他挨了一槍之後,爬起來撒腿就跑。
沒想到張老二的速度更快,雖然他來不及更換子彈,但還是幾步就追了上去,用槍托對著張書盼的後腦狠狠來了一下,直接把人打暈在了地上。
三兄弟從張書盼身上搶走了一個帆布背包,回家打開數了一下,這次搶到了現金十五萬五千元。
短短三個月時間,兄弟三個連續作案三起,平均每個人分了八萬多塊錢,他們樂的都快合不攏嘴了。
原本以為快樂的人生就此開始了,可是讓他們沒想到的是,張顯光隨後就出了點意外,被警察把身份識破了。
事情出在了張顯光的大兒子身上,自從張顯光跑路到哈爾濱之後,前女友給他扔下的那個兒子就一直在老家生活,此時已經長大了。
兒子聽說老爹在哈爾濱混的不錯,在老家就待不住了,也跑過來投靠張顯光了。
張顯光這個兒子叫張大光,也不知道名字是誰給起的,聽起來跟他爹像哥倆似的。
另外張顯光他媽叫張秀珍,他妹妹叫張愛珍,估計是這家人起名有這個傳統。
張大光從小缺乏教育,也不是個省油的燈,他剛來哈爾濱沒幾天,就因為一點小事,和社會上的小青年打了一架,結果被警察抓了起來。
張顯光知道之後,馬上覺得要壞事了,他兒子當年隻有十五歲,進去之後警察一詢問,自己的身份肯定得暴露。
張顯光擔心的一點沒錯,警察幾句話就從張大光的口中問出了監護人的信息,接著簡單一調查,結果大吃一驚,張顯光竟然是個被通緝的殺人犯。
警方馬上過去抓人,可惜卻晚了一步,張顯光已經先一步離開了哈爾濱,和老三張顯輝跑去了沈陽,老二張顯明則是去了長春,兄弟三人就這麼暫時分開了。
雖然說從哈爾濱到沈陽,更換了一個城市,一切的都得重新開始,但是他們現在手裡不缺錢,隻要錢在手,天下隨便走。
兄弟倆在沈陽待了幾天,老三張顯輝覺得這邊沒什麼發展,於是又跑去了南方,想去經濟發達的城市找一找機會。
而老二張顯明隨後在長春因為打架,得罪了當地的地頭蛇,扭頭也跑到沈陽來了。
張顯明到了沈陽之後,開了一個武館,彆看這小子看著不起眼,但是從小到大身經百戰,身手確實還不錯,會一點野路子。
武館開起來之後,張顯明很快就拉攏了二十多個人,有他的朋友,有他收的徒弟,這些人每天也沒啥正事,就是混在一起瞎玩。
老大張顯光更沒什麼正事,他租了一個房子,開始到處找女人,這也是他在哈爾濱研究出來的經驗,不管到什麼地方,最好是要找個女人一起生活,這樣可以掩人耳目。
但是沒有收入來源,天天就這麼花錢,張顯光兜裡的錢很快就見底了,於是他又把老三張顯輝從南方喊了回來,想要在沈陽搞一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