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打虎親兄弟,悍匪張顯光(九)(2 / 2)

第二天一大早,四個人準備離開飯店了,因為馬上就要過年了,大家先隨便拿點錢,回家過個好年。

老大張顯光從那堆錢裡拿了十萬,又順手給了李彥波扔了三千塊錢:“這些錢你先拿著回去過年,給你拿太多,你再回家嘚瑟,彆讓彆人懷疑了,你家那破地方,回去過個年,這三千塊錢足夠了,剩下的等你過完年回來再給你。”

要不怎麼說李彥波是張顯光團夥中最虧的呢,來沈陽做了一個案子,就拿走了三千塊錢,剩下的錢還沒等他揣進兜呢,這個案子就被破了。

老三張顯輝這次拿走了大概五十萬,他準備用這筆錢去搞點正規的軍火,什麼手槍衝鋒槍手雷什麼的,隻要能買到,那就不怕花錢,等手裡有了更厲害的家夥,再去乾更大的案子。

2003年1月30號,這天是臘月二十八,由於那一年沒有農曆三十,所以第二天臘月二十九就是除夕夜了。

當天李彥波帶著大包小裹,回到了木蘭縣老家,這一路上他的鼻涕泡都快美出來了,老子這次終於能衣錦還鄉了,原來人生竟然能活的如此精彩。

回到家之後,李彥波每天都穿梭於各種酒局,有時候喝多了,他就開始跟彆人吹牛逼:“兄兄兄弟,以後你要是想找我的話,就得去沈陽了,等我下次再回來,那就指不定什麼時候了!”

李彥波此時自我感覺頗為良好,他覺得自己現在就去電影裡的社會大哥了,以後自己穿著小西服,配個對講機,再領幾個小弟,在大酒店裡到處轉悠,到時候看誰不順眼,就直接乾他!

李彥波從臘月二十八回家,一直到大年初九,滿打滿算是十一天,他完全就是醉生夢死的狀態,活了三十年,這段時間是他最快樂的人生巔峰,也成了他最後的瘋狂時刻。

老大張顯光拿走十萬塊錢之後,回去馬上給他女朋友李丹買了一個貂皮大衣,那個年代東北很流行這玩意,當時賣的非常貴,這件衣服花了一萬三千多塊錢。

當年普通老百姓一年也就賺個萬八千的,所以李丹非常高興,覺得自己的男朋友太有本事了。

其實在認識張顯光之前,李丹還有一個男朋友,後來她在歌舞廳認識張顯光之後,覺得光哥出手大方,一看就是有錢人,而且還非常有男人味,於是便毅然決然的和男朋友分手,扭頭和張顯光好上了。

兩人熟悉了之後,張顯光大部分時間都在李丹家裡待著,他告訴李丹老家的親戚,自己是黑龍江人,在哈爾濱乾活,彆的信息就不多說了,久而久之,大家給他起了個外號,就叫哈爾濱。

可是時間一長,有些親戚就覺得這人不太對勁,他天天就在李丹家裡一待,往死裡喝酒,有時候喝多了還和李丹吵架,但是從來沒見他去乾什麼活,也沒見他回過哈爾濱。

有一些李丹的實在親戚就問張顯光:“我看你現在也沒乾什麼,那你以前在哈爾濱是乾什麼的啊?

張顯光隨口答道:“我以前在哈爾濱是幫彆人拉煤球的。”

可是這工作聽起來就不是什麼高大上的買賣,不可能有太多積蓄,但是張顯光現在啥也不乾,卻一直有錢花,李丹的家人就有些懷疑了,覺得這小子有點不像好人。

但是李丹卻不以為然,她覺得自己的如意郎君在外麵是很有能力的,掙的都是大錢,之所以不告訴你們是乾什麼的,那是因為低調,而且你們的檔次不夠,人家也懶得跟你們說太多,怕傷了你們的自尊心。

其實李丹自己也不知道張顯光在外麵到底在乾什麼,她也不關心這些事,反正有錢花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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