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彥青在小倉庫裡整整待了一天,一直到6月1號的淩晨一點左右,他估計已經過去了二十多個小時,估計警方的追捕力度應該沒有那麼大了,再說整整一天沒吃沒喝,也確實熬不住了,所以他又用儘力氣跳出圍牆,接著便一瘸一拐的沿著胡同慢慢向南走去。
王彥青本打算直接去火車站坐火車離開,但是走了半個多小時之後,突然在路上看到了一輛出租車,於是便改變了主意。
王彥青把出租車攔了下來,上車之後告訴司機,自己要去桂陽縣,桂陽縣是郴州市下屬的一個小縣城,距離郴州市區並不算遠。
不過當出租車開到郴州市同心橋附近的時候,就遇到了警察在這設置的臨時檢查點,被執勤的警察攔了下來。
出租車司機打開車門下了車,又把自己的證件掏出來遞給了警察,並且告訴警察,自己準備去桂陽縣。
而另外一名警察則是來到了副駕駛這邊,開口問王彥青:“你要去什麼地方?”
沒想到這個關鍵時刻,王彥青嘴上一禿嚕,張口就來了一句:“我要去桂林。”
兩個地名雖然隻有一字之差,但是卻差出了十萬八千裡,這名警察明顯感覺不太對勁,和另外一名警察交換了一下眼神,又疑惑的看了看王彥青,便要求他出示一下身份證。
王彥青不敢再用那張朱明強得身份證了,隻能掏出另外一張身份證遞了過去,那名警察過來看了一眼,發現身份證上寫的出生日期是1963年,當時應該是27歲。
警察再仔細看了看王彥青,發現這人看起來非常憔悴,咋看也不像是27歲的年輕人,然後便仔細核對了一下身份證上的照片,越看越覺得照片並不是本人。
另外這張照片上的地址是廣西桂林,但王彥青卻有明顯的北方口音,這小子絕對有問題,於是警察馬上命令王彥青下車接受檢查。
王彥青一看警察這態度,知道不下去肯定是不行了,便打開了車門,但是與此同時,他的另一隻手卻悄悄的伸進了兜裡,做好了隨時掏槍的準備。
讓王彥青自己都沒想到的是,由於他太緊張,此時竟然忘記了還有一條腿是骨折的,下車的時候腿一落地,差點就栽倒在地。
正常人遇到這種情況的第一反應,肯定是張開雙臂努力保持平衡,但是王彥青由於手上有槍,並不敢把手從兜裡掏出來,就這樣趔趄了好幾下,才勉強站穩了。
不過他這個反常的舉動,馬上引起了警察的懷疑,這小子肯定有問題,沒準就是他們排查的那個通緝犯,於是趕緊給王彥青旁邊的兩個工人遞了個眼色,示意他們把王彥青按住。
這兩個工人並不是警察,而是郴州市友誼華僑公司的員工,他倆是大半夜騎摩托過來給執勤警察送宵夜的,當時公安局在這個公司定了員工餐,這兩個工人就相當於現在的外賣員,所以在警察心裡,自然是無所不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