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賈宏偉卻不一樣,他到了這個時候,還想著要立功呢,當庭指出黃達明和朱友勝的供詞有假,並當場把這兩人乾過的事,全部都抖了出來。
本來黃達明和朱友勝都請了律師,在一些可以靈活判罰的尺度上,儘量規避掉了重罪。
黃達明本來一口咬定,自己就是把船借給翁泗亮了,然後稀裡糊塗的得了一萬美金,其他的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朱友勝也是一樣,就參加了一次路易莎號的搶劫,最後還什麼都沒乾成,罪名其實並沒有那麼嚴重。
但是經過賈宏偉指證之後,這兩人一下就變成主謀了,當時有好幾個案犯都急了,當庭罵了起來:“賈宏偉,你也太不是人了,自己臨死之前,怎麼還要拉兩個墊背的呢?”
12月18號,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處翁泗亮、索尼偉、賈宏偉、黃達明、李長紅等十三人死刑。
李長紅在船上雖然並沒有直接動手,隻是幫忙按著了,但也算是殺人,必須是死罪。
黃達明雖然隻借出去一條船,但同樣被判處死刑,另外朱友勝被判處無期徒刑。
這些人聽完宣判之後,基本上都沒什麼反應,唯獨黃達明馬上急了,大聲的嚷嚷了起來,而且他一著急,蹦出來的全都是汕尾的方言,嘰裡呱啦的,很多人都聽不懂。
黃達明的大體意思是,自己並沒有參與搶劫,隻是借了一條船,其他的什麼都不知道,連朱友勝這種參與搶劫的都是無期徒刑,憑啥判自己死刑,太不公平了。
法官告訴黃達明,如果不服的話,可以選擇上訴,於是黃達明當庭就提出了上訴。
庭審結束之後,有記者想對這些案犯進行采訪,翁泗亮的態度非常消極,他告訴記者:“我都快要死了,彆再來打擾我了,你們就讓我快活幾天吧。”
翁泗亮說完這句話,轉身就想離開,但他是首犯,這些記者依然不依不饒,翁泗亮直接就急了,指著記者破口大罵:“他媽的,你們再敢來煩我,我把你們那個破機器給砸了!”
記者一看老大采訪不成,就開始找老二去了,沒想到索尼偉更狠,直接惡狠狠的瞪著記者:“不想死的話,都他媽的給我滾!”
這幫記者一看老大老二都采訪不成,扭頭一下看到朱友勝了,這小子正看著翁泗亮和索尼偉遠去的背影發呆呢。
記者趕緊湊了過去:“請問你現在看他們兩個,是什麼感覺啊?”
沒想到朱友勝直接蹲在地上,學起了兔子蹦,一邊蹦一邊說道:“我好開心啊,這些日子都吃胖了,我太開心了。”
朱友勝正是因為當初和索尼偉鬨掰了,才沒有參與長勝輪案,因此才有的今天這種快樂。
接下來就是對三號人物賈宏偉的拜訪了,這小子還是很配合的,整個過程也非常的正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