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計再不承認,就得讓他們霍霍死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隻能是先承認了,然後等上法庭的時候,再翻供也不遲。
1995年三月份,楊雲忠的卷宗被送到檢察院,檢察院很快派人到看守所找到了楊雲忠,對本案進行初步核實。
楊雲忠當場翻供,控訴自己遭遇了刑訊逼供,結果等檢察官離開之後,劉大局長很生氣,後果很嚴重。
楊雲忠再次被狠狠收拾了一頓,最後迫不得已,隻能重新在認罪書上又按了一次手印。
1995年6月8號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楊雲忠死刑,另外以偽證罪,分彆判處楊雲忠父母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此案的判決已經不是冤假錯案那麼簡單了,就是擺明了屈打成招,因為案發當晚楊雲忠一直在台球廳打台球,很多人都可以證明,壓根就沒有作案時間。
另外楊雲忠鞋子上的血跡,和他說的一樣,是之前和彆人打架留下的,也有當事人可以證明。
最主要的一點是,從案發現場的痕跡和死者身上的傷口來看,凶手很明顯為兩個人,在沒有找到作案工具,沒有找到同夥的前提下,就將此案匆匆了結,簡直可以稱為無法無天。
1996年9月份,二審判決結果出來了,依舊是維持原判,並且很快下達了對楊雲忠執行死刑的通知書。
此時楊雲忠已經心灰意冷,不認命也得認命了,隨後家人含淚給他送來了一套嶄新的西服,當做他上路時候的衣服。
1996年9月23號,是執行死刑的日子,楊雲忠換好了西裝,等待著最後一刻的到來。
當天被執行死刑的一共有六人,很快就全部被帶了出來,等待著驗明正身。
第一個念到的名字並不是楊雲忠,不過他此時已經開始心跳加速,腿也不聽使喚的發軟了。
接下來的第二個、第三個、一直到第五個名字,依然不是楊雲忠,那麼很顯然,最後一個就輪到他了。
由於楊雲忠精神一直高度緊張,等到第五個名字念出來之後,他再也承受不住巨大的心理壓力,腳下一軟,就昏倒在了地上。
等楊雲忠再醒過來的時候發現,自己竟然還躺在原地,而其他人已經被帶了出去,直到這時候他才知道,自己的死刑被緊急叫停了。
死刑被叫停的原因,官方並沒有公布,也許是這起屈打成招的冤案太明顯了,幕後大領導不想今後跟著背黑鍋,所以才在最後一刻叫停了。
但是接下來楊雲忠的案子並沒有被翻案,而是直接被擱置了,一直到了1998年,他的死刑才被改成了死緩,一條小命總算是留了下來。
不過這種事對於蔣大官人來說,早已經習以為常了,沒有你們這些倒黴鬼的犧牲,怎麼能保證我的安全呢,此時他春風得意,要錢有錢,要地位有地位,要女人有女人,要關係有關係,在肇東市可以說是隻手遮天,再也沒有什麼煩心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