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出來之後,王宗坊開始琢磨起來王宗瑋的加入請求了,入室盜竊這玩意一個人不太靠譜,連個放風的都沒有,既然這樣就乾脆讓弟弟加入進來,給自己打打下手,畢竟打虎親兄弟,上陣父子兵,肥水不流外人田。
兄弟倆一拍即合,二王組合就這樣成立了,不過此時兩人還沒有正式出道,乾的都是小偷小摸的勾當,一般出去盜竊,都是弟弟楊宗緯望風,二哥王宗坊進去乾活。
哥倆配合了幾次,感覺十分默契,收獲也確實比以前強了不少,但是常在河邊走,濕鞋是必然的,兄弟倆嘚瑟了一年多之後,終於出事了。
在一次入室盜竊的過程中,由於房主回來的太突然,王宗瑋還沒來得及通風報信呢,二哥就被堵在了屋裡。
王宗瑋眼睜睜的看著哥哥被警察帶走,卻絲毫沒有辦法,隻能擦一擦眼淚,一個人跑掉了。
不過這次幸運女神再次眷顧了王宗坊,由於失主家裡並沒有值錢的東西,而且剛進屋就被堵住了,所有處理結果還是收容審查,在裡麵待了兩個多月就出來了。
王宗坊這次出來之後,開始和弟弟總結起了經驗教訓,具體總結出了什麼內容,雖然沒有人知道,但是從兄弟倆後續的作案手法,可以猜出來個大概。
兩人最終定下來的方案應該是這樣:入室盜竊這件事,從長遠角度來看,是個可持續發展的行業,但是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
前兩次失手,是靠著幸運女神的眷顧,才沒什麼大事,但下一次可能就不會這麼幸運了,如果再遇到類似情況,必須要拿出來一個應對方案。
兄弟倆最終統一了思想,如果再遇到這種情況,優先考慮的就是智取,如果智取失敗,那就必須要武力解決,和對方硬拚到底了。
可是如果硬拚到底的話,空手是不行的,必須得有家夥,而最趁手的武器,肯定就是手槍,而且有了槍之後,還可以乾更大的事,所以眼下的當務之急,就是要想辦法弄到槍。
可是槍這玩意並不是說弄就弄的,必須等待合適的機會,這一等就是一年多。
時間到了1976年,王宗瑋響應國家號召,準備去當兵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受到了報名當兵的啟發,兄弟倆終於在王宗瑋入伍前的一個月,想到搞槍的辦法。
兩人把目標盯上了沈陽大北監獄的值班室,1976年11月7號晚上,兄弟倆趁著值班室沒人,撬開了值班室房門,偷走了三支五四手槍。
兩人得手之後,三支手槍由二哥王宗坊找地方藏好,隨後的十二月份,王宗瑋就去當兵了,而搞子彈的這個重要的任務,也放到了他的身上,由他到了部隊再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