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行走的五百萬,悍匪周克華(二)(1 / 2)

接下來的日子裡,周克華開始終日四處遊蕩,而是一直是一個人,神龍見首不見尾,誰也不知道他究竟乾了些什麼。

不過1991年九月份,周克華在重慶市沙坪壩區一個叫蔣雲波的人家裡,偷走了現金120元,糧票一百多斤,另外還有一支獵槍。

雖然這個案子當時並沒有被偵破,但是從後麵發生的事可以看出來,周克華對這支獵槍非常喜愛,甚至到了癡狂的程度。

兩年後的1993年,周克華告訴家裡人,自己要去武漢賺錢,結果他剛到武漢,就在街上遇到了巡邏警察例行檢查,他隨身攜帶的那支獵槍,就這麼被警察搜了出來。

由於周克華沒有持槍證,按照規定這支獵槍是要沒收的,可是當警察要沒收這支槍時,周克華當場就急了。

周克華緊緊抓著那支獵槍,無論警察怎麼講道理,就是堅決不交出來,你們想要我的槍,那不就跟要我的命一樣嗎!

警察見軟的不行,隻能來硬的,沒想到周克華舉起獵槍,對著天空就來了個鳴槍示威,再敢搶的話,老子跟你們拚了。

幾個警察怕事情鬨大,馬上一擁而上,七手八腳的把獵槍奪了下來,本想著把周克華一起帶回去,沒想到這小子連蹬帶踹的,竟然掙脫了警察,趁亂跑掉了。

但是周克華跑掉之後,回去越想越生氣,第二天竟然主動跑到公安局,直接來了一個大吵大鬨,想要要回那支獵槍,可見這支槍在他的心裡有多重要。

那邊的警察一看,正愁找不到你人呢,你還主動送上門了,直接將其當場拿下,最後以妨礙公務罪,判了周克華兩年勞教,扔進了武漢市漢南勞教所。

從周克華迷戀槍這件事上來猜測,除了他真是打心眼裡喜歡槍之外,估計這這支槍對他也非常重要,畢竟功夫再高也怕菜刀,一個人在外麵混,槍肯定比刀更好用。

為了這支心愛的獵槍,周克華在勞教所裡煎熬了兩年,1995年勞教結束之後,周克華帶著心靈上的創傷,又回到了老家重慶。

為了混口飯吃,周克華來到了重慶東站,乾起了搬運工,還是靠出苦力賺錢。

也就是在這段時間,周克華認識了一個女人,名字叫徐偉,這女孩出生於1974年,比周克華小四歲,同樣是初中文化。

徐偉屬於那種急性子的女人,脾氣也比較暴躁,估計是和周克華沉默寡言的性格互補,所以兩人認識之後,相處的還不錯,很快就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

徐偉回去把這事和老爹老媽一說,老爹老媽自然是要看看周克華,隨後周克華就拎了幾個蘋果登門拜訪了。

老頭老太太雖然有點不太高興了,但畢竟不是賣女人,窮點並不是什麼大事,主要還是得看人品。

隨後雙方一聊天,老頭老太太發現周克華這人不太愛說話,看起來很老實,估計也是個本分人,既然這樣的話,那就去對方家裡看看,雙方老人見個麵,把孩子的婚事定下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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