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 行走的五百萬,悍匪周克華(四)(2 / 2)

周克華和同夥撿起裝錢的兜子之後,快步向前走去,這時候附近的一個老頭聽到槍聲後,往這邊看了一眼,周克華二話不說,抬手就是一槍,老頭躲了一下,這發子彈打在了他的右腿上。

打傷了老頭之後,周克華和同夥加快了腳步,走進了不遠處的一個地下通道裡,隨後就銷聲匿跡了。

這一次兩人搶了十七萬元,比上次還給力,錢來的這麼容易,估計那個同夥開始死心塌地的跟著周克華混了。

不過問題是兩人現在隻有一支槍,這樣同夥的作用就體現不出來了,所以最好是能再弄一支回來。

這個問題對於周克華來說,並不算難辦,幾個月之後,他決定再去一次雲南。

周克華到了雲南之後,通過自己的渠道,很快就買到了一支五四手槍和六發子彈,2005年10月16號,他把這支手槍用一個軍綠色的槍套彆在了腰間,來到了雲南省宣威市火車站候車室,準備在這裡坐車返回重慶。

不過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周克華在候車的過程中,被當地警方查獲,那支五四手槍被當場搜了出來。

其實當年坐火車的安檢並不嚴,基本上隻要能帶進候車室,就能帶到火車上了,作者猜測雲南警方之所以能準確無誤的將周克華抓獲,應該是在他交易的時候就已經把他盯上了。

這已經是周克華第三次因為攜帶槍支被警方抓獲了,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審訊,2006年2月6號,在周克華36歲生日這天,昆明市鐵路運輸法院以非法運輸槍支罪,判處周克華有期徒刑三年。

一審判決下來之後,周克華並沒有上訴,因為三年的刑期對於他身上背的大案來說,已經在可以接受的範圍之內了。

在周克華入獄的時候,監獄方麵給周克華拍了照片,這張照片也就是後來隨處可見的通緝令上的那張照片。

周克華在服刑期間,表現的十分安靜,基本上不說話,也從來不和彆人發生矛盾,到了2008年年底,周克華終於刑滿釋放了。

在周克華服刑期間,他那個同夥也消失了,之後兩個人沒有再繼續合作,周克華開始選擇單兵作戰了。

不過周克華出來之後,並沒有馬上開始搶劫,他做的第一件事,是弄一支長槍,至於弄這支槍的原因,更大程度上應該單純是出於喜歡。

2009年3月19號晚上7點42分,周克華頭戴一個黑色毛線帽子,來到了重慶市高新區石橋路的成都軍區駐渝部隊十七團營房門口,來這裡的目的,就是為了搶站崗的哨兵。

當天在門口站崗的哨兵叫韓軍良,周克華假裝從營房門口路過,接著掏出手槍,對著哨兵就是一下,當場把人打死。

周克華趕緊走過去,把哨兵背的那支八一杠自動步槍摘了下來,結果一抬頭,發現馬路對麵站著一個看熱鬨的中年人,他想都沒想,抬手就是一槍,將這人打成重傷。

隨後周克華背起那支步槍,徒步穿過了石橋鋪小區,到達了距離案發現場大約300米左右的路邊,此時這裡停著一輛已經等候多時的出租車,周克華上車之後,很快就消失在了監控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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