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0章 行走的五百萬,悍匪周克華(八)(2 / 2)

原來1月6日南京持槍搶劫案發生之後,因為周克華的身高體態等特點,和另外一個殺人犯曾開貴十分相似,南京警方當時誤以為這個案子是曾開貴做的,所以當時所有的公開報道,都是針對曾開貴的。

就算是後來周克華的dNA結果出來之後,警方確認了周克華的身份,但還是沒有對外公布。

警方事後的說法是,這麼做的目的是將錯就錯,從而可以迷惑罪犯。

而警方也得到了想要的結果,此時周克華還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已經暴露了,他還和張桂英炫耀:“他們說的這個曾開貴,其實就是我,那些案子都是我做的。”

隨後周克華把這件事的來龍去脈都告訴了張桂英,並且把手槍拿出來給她看了,但是周克華告訴張桂英:“你彆怕,我對外人壞,但是對你不會,你放心,我不會讓你吃一點虧。”

張桂英這時候的心態已經變了,因為她長這麼大,從來都沒有人對她這麼好過,天天好吃好喝的伺候著,什麼活都不用她乾,再加上未來治病、買房結婚這些大餅,都讓她對周克華產生了強烈的依賴。

張桂英不想失去眼前的美好,結果就是周克華預想的那樣,張桂英並沒有去舉報他,也沒有離開。

到了六月下旬,周克華告訴張桂英:“我給你治病、買房子買車,我算了一下,差不多得需要四五十萬,我現在沒有,但我有辦法弄到,不過你得跟我一起做。”

此時張桂英雖然已經知道了周克華的底細,但是隻要能弄到錢治病,那就一起做唄,所以她就同意了。

但是周克華並不傻,你嘴上說同意不行,必須得交一個投名狀。

張桂英問他:“什麼是投名狀啊?”

周克華告訴她:“投名狀就是你在我麵前殺掉一個人。”

張桂英大吃一驚,趕緊搖搖頭:“這可不行,我也不敢殺人啊!”

周克華想了想說道:“不殺人也行,但是你得跟我去重慶做一單,隻要咱倆合作一次,以後就能相互信任了。”

周克華退了一步之後,張桂英還是可以接受的,就這樣,2012年7月1日,張桂英退掉宜賓的房子,跟著周克華一起去了重慶。

兩人到了重慶之後,就不住在一起了,張桂英先是在李家沱附近租了一個房子,住了幾天之後,又搬到了沙坪壩區高灘岩正街附近。

周克華這段期間一直用手機短信和張桂英聯係,他讓張桂英去建設銀行和農業銀行各開了一個賬戶,告訴她以後咱們存錢,就用這兩個賬戶了。

有些時候周克華也會把張桂英叫出來,帶著她一起去逛街,不過兩人在逛街的過程中並不會走在一起,而是始終保持著五十米左右的距離。

隻有吃飯的時候,兩個人才會坐在一起,但周克華還是會非常謹慎,生怕被彆人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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