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時候鄧文斌還沒想好要乾什麼,但想要做大事,就必須先弄一樣東西,那就是槍。
隻要有了槍,以後啥都好辦,先整來再說,搞槍的路子也很簡單,那就是出去偷。
1990年七月份,鄧文斌通過多次考察,最終選定了一個地方,那就是祁東縣第二中學射擊場的槍庫。
這個槍庫裡的槍並不是製式武器,而是射擊運動員使用的小口徑槍支,也正因為如此,這地方的防範並不嚴格,晚上根本沒人值班,非常容易下手。
7月16號深夜,鄧文斌用大鐵鉗子剪斷了槍庫窗戶上的防盜鋼筋,翻窗進屋之後,拿走了兩支小口徑步槍和兩支小口徑手槍,另外還有兩百發子彈。
整個盜槍的過程非常順利,鄧文斌把這四支槍直接綁在了自行車後座上,大搖大擺的就騎車回家了。
但是讓鄧文斌沒想到的是,這起盜槍案件隨後竟然驚動了公安部,成了當年公安部掛牌督辦的案件,影響非常大,可以並沒有偵破。
原因非常簡單,鄧文斌把槍弄到手之後,和大部分悍匪都不一樣,他並沒有馬上拿著槍出去作案。
鄧文斌覺得這樣直接拿出去使用,開槍的聲音太大了,很容易被人注意到,效果很不理想,最好是弄一個消音器,這樣出去作案就不會被人發現了。
其實很多悍匪都有過這個想法,奈何消音器這玩意科技含量比較高,比槍還難弄,所以大部分都放棄了。
但是鄧文斌不一樣,因為鄧文斌不僅有知識儲備,還有鉗工的技術,完全可以做一個。
他先是把四支槍的槍口都改造了一下,然後用鋼管做了一個消音器,直接擰在槍口上,經過反複試驗,最終終於搞定了。
不過這種消音器安裝在那兩支手槍上效果非常不錯,安裝在步槍上就不行了,反複改進了多次,效果依然不是很理想,鄧文斌無奈之下,決定直接放棄這兩支步槍。
另外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步槍太長了,攜帶不方便,所以還是先把這兩支步槍藏起來,等什麼時候能用上了再說。
鄧文斌選擇藏槍的地方也非常特彆,他把兩支步槍裝在了一個蛇皮口袋裡,掛到了祁東縣骨科醫院四樓消防通道的牆上。
這個四樓是頂樓,舉架有五米多,牆麵光禿禿的,根本沒有搭手的地方,如果不借助工具的話,根本就爬不上去。
鄧文斌不知道用了什麼辦法,在牆上釘了兩根大釘子,直接把裝槍的袋子掛在了上麵,一直到十二年之後,警察根據鄧文斌的口供找到這裡時,那個口袋還在牆上掛著呢。
但是一大堆警察圍在牆下,誰也上不去,最後沒辦法,隻能找來一根長竹竿把袋子捅了下來,袋子掉下來的時候,還把一支槍給摔斷了。
通過製作消音器和藏槍這兩件事就能看出來,鄧文斌在知識儲備和思維方式這兩方麵,都是有著過人之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