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國軍這邊的事情,已經讓鄧文斌非常頭疼了,結果讓他沒想到的是,另外一邊的李新春也開始給他找事了。
李新春有一次和,李新春借著點酒勁嚇唬對方:“你他媽的要是給我惹急了,我就乾死你,之前我和老大出去殺人的時候,你還啥也不是呢!”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李新春馬上就被人舉報了,警察很快就趕了過來,這一下差點沒給他嚇死。
李新春趕緊跟警察解釋:“我就是喝點酒吹牛逼呢,根本就沒有的事!”
最後好說歹說,警察這才走了,讓李新春逃過了一劫,不過這件事很快就傳到了鄧文斌的耳朵裡。
鄧文斌當時就隻有一個想法,我這一群手下都是什麼臭魚爛蝦,沒一個省心的,全都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貨。
結果這件事剛平息下來,那邊的張東明又出事了,這小子跟鄧文斌關係不錯,從鄧文斌這裡學了點偷車技術,結果在一次作案過程中,被祁東縣白帝派出所的警察抓住了。
鄧文斌知道這件事之後,深知大事不妙,他擔心張東明在裡麵扛不住,把之前的事供出來。
當天晚上鄧文斌就跑去了派出所,用大鐵鉗子把臨時關押張東明那個房間窗戶的防盜鋼筋剪斷了,把張東明給救了出來。
鄧文斌很清楚,劫獄的事情如果東窗事發了,後果是很嚴重的,自己如果再待在祁東縣,估計一個不小心就得掉腦袋,必須得趕緊離開這裡。
1999年年底,鄧文斌離開了祁東縣,跑去了雲南邊境附近,他的想法和很多悍匪一樣,這地方天高皇帝遠,退一萬步來講,一旦國內要是待不下去,隨時可以出境逃命。
接下來的這段時間,鄧文斌開始遙控指揮團夥成員做事了,和所有人都是電話聯係,團夥成員偷到車之後,他負責在雲南邊境走私到國外去。
另外鄧文斌多了一個心眼,就是不讓任何團夥成員知道自己的行蹤,即便是有事必須見麵,他也會多次更改見麵的時間和地點,辦完事扭頭就走,主打一個神龍見首不見尾。
此時鄧文斌團夥又多了一個規定,那就是團夥成員互相通電話的時候,前三句話必須要說普通話,從第四句話開始,改為說湖南方言。
如果有人出事了,那就一直說普通話,給對方打個暗號。
由於鄧文斌經常和老撾或者越南的人打交道,所以大部分的時間段,他都生活在境外,因此這段時間他在境外的所作所為,並沒有明確的記錄。
可以肯定的是,2000年五月份左右,鄧文斌在老撾的琅南塔省投資了一個磚廠,而且生意做的不錯。
在老撾生活的這段時間,鄧文斌認識了一個叫伊媛的老撾女孩,這女孩的背景非常不一般,她的叔叔是老撾軍方的一個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