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 湖南麻陽幫,悍匪張治成(六)(1 / 2)

在這二十多起案子中,案發後團夥成員能夠比較詳細回憶起來的,一共有三起,都是比較具有代表性的。

第一起案子發生在1994年3月7號,在這個案子裡,張治成團夥的作案工具有了質的提升,第一次出現了熱武器。

1994年2月底,張治成在廣州火車站附近,從一個福建人手中購入了一支仿製的五四手槍,花費人民幣五百元。

這支五四手槍隻是外形和正規軍用槍支差不多,但實際上就是手工製作的土槍,每次隻能打一發子彈,威力也十分有限。

3月7號晚上七點半左右,張治成帶著滕高泉和滕九華,在廣州火車站附近的越秀公園北門登上了一輛開往黃埔的小客車。

當客車開到天河體育中心立交橋附近的時候,張治成掏出那支小手槍逼住了司機,另外兩人開始用刀挨著個威脅乘客進行搶劫。

這次三個人一共搶得現金兩千多四百多元,金項鏈一條,價值一千零五十元,另外還有一個十字架玉佩,價值一百五十元。

三個人搶劫之後,在中山大道附近下了車,然後分頭回到了花果山工地,張治成給其他兩人每人分了三百元,又拿出一部分錢請大家吃喝玩樂嗨皮了一晚,剩下的就自己留著了。

第二起案子還是這三個人一起乾的,1994年3月27號晚上八點多,三個人在同一條線路上,在同一個地點動手,一共搶走了車上十五名乘客的四千八元現金。

除此之外還有一塊梅花牌手表,當時價值350元,兩塊雙獅牌手表,每塊價值320元,一塊西鐵城手表,價值360元,一塊天皇手表,價值180元。

回到花果山工地之後,張治成拿出六百元和兩塊手表,分給了滕高泉和滕九華,其他的都放在了自己這裡保管。

第三起案件的情況和前兩次不一樣,這一次張治成前期稍微做了一些準備,也精心選了一條路線。

張治成發現廣州火車站開往東方樂園的客車上有錢人比較多,因為出去玩基本都會帶點錢,而這段路上人少的路段,就是在大金鐘路附近。

不過凡事有利就有弊,人少的地方雖然便於搶劫,但是搶劫完之後想要攔車離開就不那麼容易了,所以必須提前安排好車輛去接應才行。

1994年4月5號上午十點鐘,張治成帶著滕九華等手下,一行五人來到了廣州火車站廣場,眼看著目標車輛即將發車,滕九華打了一輛出租車,提前去了大金鐘路那邊等待接應。

剩下四個人隨後便登上了開往東方樂園的中巴車,張治成坐在了最前排,其他三人則是分散開來,分彆坐在了車裡的不同位置。

當中巴車行駛到大金鐘路附近的時候,張治成掏出手槍頂在司機頭上命令道:“彆動,要不然就打死你,你給我聽好了,不要停車,慢慢往前開,保持二十邁的速度。”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