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2章 湖南麻陽幫,悍匪張治成(二十一)(2 / 2)

經過簡單的踩點之後,2月7號淩晨兩點鐘左右,還是上次的四個人,帶上工具來到了這個建築工地,這回由黃宇剛在外麵望風,其他三人硬衝財務室。

這個財務室裡有一個值班人叫沈登,三個人撬門進去之後,就把人用槍逼住了。

把人捆好之後,張治成用膠帶封住了沈登的嘴巴,又在他大腿上輕輕紮了一刀以示警告,隨後幾人撬開保險櫃,將裡麵的錢全部打包帶走,一共是三十九萬七千元。

這次回去之後,大夥都很高興,張治成給劉安江分了三萬,給王軍分了一萬,給黃宇剛分了一萬七,剩下的三十四萬就都歸自己了。

也不知道張治成是按什麼原則分配的,新加入的黃宇剛相當於什麼都沒乾,隻是在外麵望風,反而比王軍多分了七千塊。

不過分到三萬元的劉安江卻高興壞了,去年過年之前分的那四千塊錢都差點沒把他樂死,這次一下就是三萬塊錢,又可以過個肥年了。

有人高興就有人悲傷,就在過年的前幾天,麻陽縣那邊又傳過來一個讓人震驚的消息,鄭雲明落網了。

雖然說張治成已經和鄭雲明分開很久了,但是這件事給他帶來的震撼還是很大,因為鄭雲明這人也不是白給的。

當年在深圳龍崗,鄭雲明給張治成帶上了搶劫的道路,後來因為權利問題,兩個人分道揚鑣,各自拉起一支隊伍乾大事。

當年鄭雲明離開龍崗之後,就去了珠海,在那裡繼續玩搶劫,方式和張治成這邊差不多,到最後一共發展了九名同夥,和張治成的實力不相上下。

鄭雲明團夥在兩年多的時間裡,一共搶劫各種高檔轎車十二台,現金四十多萬元,另外還開槍打死了一個人。

最重要的是,鄭雲明用的那支手槍是麻陽縣公安局一個警察的配槍,屬於帶編號的正規警用槍支,不過這個問題涉及到了內部的違規操作,官方並沒有公布具體細節。

可以肯定的是,這名警察參與了多起鄭雲明團夥的搶劫案,一共分得贓款五萬多元,事後被另案處理了。

導致鄭雲明直接被捕的案子發生於1996年1月12號,這天中午鄭雲明盯上了一個叫李萬光的大老板,因為李萬光開了一輛當時價值一百五十多萬的奔馳S500轎車。

當天李萬光開著這台奔馳車去了增城市(現在的廣州市增城區)的一個朋友家裡,在這個朋友家裡待到了晚上九點多,等他從朋友家出來馬上要上車的時候,被鄭雲明帶著一個小弟用槍逼住了。

兩人把李萬光塞到了奔馳車後排,強行搶走了他身上的一千兩百多塊錢和一個大金戒指,接著由鄭雲明開車,奔著惠州方向駛去。

由於鄭雲明不太熟悉自動擋的車輛,在開車的過程中,總是不小心踩到刹車,因為奔馳車一路上經常走走停停,這就讓李萬光找到了逃跑的機會。

在奔馳車又一次停下來時,李萬光猛的拉開車門跳了下去,接著撒腿就跑,鄭雲明他們也懶得去追他,反正他們的目標是奔馳車,人跑就跑了吧。

李萬光跑掉之後,馬上去派出所報了案,一百五十多萬的豪車被搶,警方非常重視,趕緊對這台車展開了圍追堵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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