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他又練了一招飛錘絕技,在必要的時候,把錘子扔出去,同樣可以一招製勝利。
雷國民曾經說過,自己可以在六秒鐘之內,用錘子置人於死地。
為了在作案中,能保持充足的體力,雷國民還每天堅持跑步,不管刮風下雨,最少要跑二十公裡。
但是僅靠這些硬件身體條件,還遠遠不夠,雷國民身上的一些優點,同樣不可忽視。
他做事堅韌不拔,思維非常縝密,不僅極有耐心,而且善於總結經驗。
為了做成一起案子,雷國民可以準備幾個月,甚至長達一年的時間,必須要在確保萬無一失的情況下,才會選擇出手,否則他寧願放棄。
雷國民真正的把搶劫,當成了自己的事業,無論遇到多大困難,都會鍥而不舍,迎難而上。
為了能快速逃跑,他學會了開車,為了能把銀行的金庫打開,他學會了電焊切割,為了能便於隱藏,他學會了多地的方言……
雷國民與時俱進,不斷的學習新技能,不斷提高自己,這也是他能多次作案成功的最關鍵因素。
如果雷國民能把自己的鑽研和執著,都用到正當行業,估計賺到的錢,應該比搶劫來的還多。
不過雷國民雖然錢搶了不少,卻和其他悍匪,有一個顯著的區彆,那就是生活異常節儉,從不鋪張浪費,對自己特彆摳門。
他把搶來的錢,大部分都存在了銀行,生活中不舍得吃,不舍得穿。
用誇張點的說法來形容,那就是上廁所都得帶雙筷子扒拉扒拉,看看有沒有什麼能重複利用的。
雷國民的摳門,在作案的時候也是一樣,出門踩點從來不住高檔酒店,基本就是十塊二十塊的小旅館。
對於交通工具的選擇,能走路去的,絕對不會坐公交車,能騎自行車去的,絕對不會打車,能坐火車去的,絕對不坐長途客車,能買到硬座車票,絕對不會買臥鋪。
但他對自己的家人和鄉親,卻出手非常大方,做事有裡有麵,絕對的夠意思。
雷國民同樣也是瞧不起張君的悍匪之一,他落網之後,決定徹底交代案件,就跟負責審訊的警察說:“你們以後審犯人的時候,彆老拿張君和張子強嚇唬人,你們以後隻要提我,肯定能把他們鎮住。”
隨後雷國民又遺憾的提出了一個心願:“哎呀,你們應該找一個作家過來,我的這些事,足夠寫一本書了,肯定十分精彩。”
他的這個心願,當然無法得到滿足,雷國民也知道,這不太現實,所以他隻能再次開發出新技能,自己完成了這個心願。
接下來的13個小時,雷國民慷慨激昂,時而像彙報工作,時而像說評書,整個人異常興奮,滔滔不絕的把自己做過的所有案子,從頭到尾講述了一遍。
雷國民的記憶力和口才非常好,所有的作案細節都曆曆在目,甚至連搶來的錢,都能精確到以角做為單位。
偶爾遇到作案時間拿捏不準的時候,他都會報以歉意的微笑,過後一旦想起來了,馬上會進行補充和修改。
負責審訊的警察,既不枯燥,也無需追問,隻需要聽他娓娓道來,認真的做好記錄就行了。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本書將從雷國民的講述中,來還原他的人生,以及他做過的那些驚天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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