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明明可以堅持讓警察屍檢,那幾個人已經成年了,是可以負法律責任的,但是他們沒有。
為了錢,他們迫不及待的把她的屍體給拉走了,直接拿去火化,他們三個人一滴淚也沒有掉。
在拿到錢的那一晚上,他們三個人興奮得一晚上沒睡。
幾年後,因為過於害怕,甚至把她的的骨灰挖出來給狗吃了,希望她永生永世不能入輪回。
他們憑什麼跪下來求她啊,為什麼覺得她會放過他們呢,難道是因為所謂的親情嗎?這種親情隻會讓她覺得惡心。
吸她的血肉讓自己快樂!
聽著她說的話,宋母真的害怕了,她不懷疑宋微染說話的真實性。她是真的想讓他們死啊。
不,他們不想死。
好日子還沒有過夠啊。
“染染,你要相信,我們是愛你的啊我承認當初對你的要求是高了一些,但那些也是為了你好啊。”
“你是我生的,我不可能對你一點感情也沒有啊。”
“那件事情,我後悔了啊。可是....可是我們也沒有這麼能力給你報仇啊。”
“害死你的不是我們啊,冤有頭,債有主,你不應該找我們的。”
宋母說話已經開始混亂了。
“你是知道的,以前家裡有多窮,我們就是一個底層人物。胳膊擰不過大腿,何況他們家裡有錢有勢,我們能拿他們怎麼辦呢。”
“人不都這樣嗎。你沒了,我們還是要向前看的。”
宋母不覺得自己有什麼錯。宋微染的死跟他們沒有什麼關係的,不是他們傷害了她。
既然宋微染死了,難道活著的人也要死嗎。
她死了,還能有這麼一大筆財富,那為什麼不能要呢。
有了這一筆錢,他們再也不用過苦日子了。
宋父也在旁邊說著同樣的話。
也就是說到了現在,這三個人沒有什麼悔改之心。即使有,那也是假的。
畢竟惡人是不可能變成好人的,不可能心軟,後悔的。
宋微染豎起一根食指,皮笑肉不笑:“安靜一點,我給你們一個機會。”
場麵安靜了,靜到隻聽得到他們三個人的呼吸聲。
他們緊張,在等著宋微染的判決。
她說:“你們現在就可以走了。”
飽受折磨的他們沒想到宋微染這麼輕易的就讓他們走了。
一時之間還沒有反應過來。
宋微染笑著說:“畢竟我們是一家人。”
他們壓抑住內心的狂喜,三個人一起跑了,自然沒看到宋微染嘴角詭異的笑。
第二天,一則新聞報道直接衝上了熱搜。
一家三口開車途中被掉落下來的廣告牌砸死了。
攔腰折斷,死狀恐怖。
這不是讓人驚訝的,路邊的野狗把他們的屍體給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