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秋雪鋪開信紙,擰開鋼筆,她沒什麼心情拿寫字打陳遠的臉,埋頭開始寫字。
首先當然要寫小窩囊生病險些沒命需要韓千鈞寄錢的事,隨後又交代這錢最好單獨寄給她,因為這些年她從來沒拿到過他寄回來的錢和糧票,而他的親兒子已經快要病死餓死了。
洋洋灑灑,張秋雪寫了兩大張,陳遠在旁看得直咂舌,他相信看到這封信的人心臟都會跳出來,雖然都是事實,但讓張秋雪這麼一寫也太嚇人了。
張秋雪寫完檢查了一遍,想了想,又補充了一句:
我知道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但是兒子的命就握在你手裡,所以這錢你願意給就給,不願意給就不給,大不了我去賣血。
陳遠:“……”
任誰看到這樣的信也得給啊,否則,什麼樣的男人能眼睜睜看著妻子去賣血而棄兒子於不顧啊?
這個婆娘……好像和他以往了解的不太一樣。
張秋雪將信塞進信封裡,寫上收件人和地址之後拿漿糊糊好準備明天放到郵筒裡去。
“給我吧,明天正好我要去一趟鄉上,順路給你捎過去。”
張秋雪本來還在發愁怎麼去鄉上,聞言頓時喜出望外,陳遠這次沒等她道謝捏著信和鋼筆離開。
這個婆娘的字還挺好看的。
天還沒亮,不過張秋雪也不打算回去睡牛棚了,又摸了摸小窩囊的頭確定沒有再燒起來,一顆心總算略略放鬆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