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好辦,”阿布把達兒從自己的肩膀上托下來,招呼著阿桑和大山兩個大力士,合夥把棗紅馬撂倒了,按頭的按頭,壓腿的壓腿,直到安兒把止血藥糊在它的傷口上,止了血以後,才撒開手讓它站起來。
“安兒,這家夥可真壯實,你知道它是什麼嗎?”阿土在大森林裡長大,像這種草原上的生物,對他來說很陌生。
安兒用手指梳理著棗紅馬的鬃毛,動物都是敏感的,能察覺到人的善意。棗紅馬很老實地站在安兒麵前,充滿野性和傲氣的眼睛,試探地打量著安兒。安兒扯了一把草,遞到棗紅馬的嘴邊,對阿土道:“這種動物,我們叫做‘馬’,馴服了以後,可以當坐騎,也可以用來馱運重物,其他書友正在看:。馬奔跑起來速度快,如果騎上它的話,很遠的距離很快就能到了!”
“馬?可以騎?安,它很凶的,把拔拔都咬傷了,還踢傷了兩位獵手呢!!”想起捕獵的過程,達兒心有餘悸。
安兒笑著捏了捏他的臉蛋,道:“野馬當然保留著野性,就跟野山羊一樣,多凶,還用羊角抵人呢!可是你養的那隻小羊,卻很溫順聽話。馬兒也是一樣,馴服了養久了,也會跟小羊一樣聽話的!”
她把棗紅馬牽到自己的帳篷旁,拴在一個楔子上。又在附近撿著尚未完全枯黃的草,割了一些放在馬兒的麵前,口裡嘟囔著:“如果有豆子就好了,馬兒喜歡吃豆餅混著草料呢!”這些常識,都是她看武俠或者古代言情的時候,看到的。至於馬這種生物,在末世後幾乎看不到了。
“這種動物叫‘馬’?跑得很快,你們是怎麼抓住它的?”海鯊(海洋族的人,以海為名字的第一個字,就像大鷹族的鷹葉他們一樣)不知道什麼時候過來的,他望著棗紅馬的眼中,充滿了占有欲。
安兒和阿布對視了一眼,阿布雲淡風輕地道:“運氣而已,我們隱蔽的地方,正好有一群野馬經過,就投出了骨矛,殺死一隻,捉到一隻受傷的!”
泰雅族手中的強弩,在部落壯大之前,是不輕易在彆的部落麵前示人的,尤其是比他們強大的多的部落。怕惹了人的眼,給部落帶來災禍。所以,他們出去狩獵的時候,都拿著骨矛做掩飾,至於強弩嘛,用獸皮或其他東西遮掩著。
鯊族長對於這個解釋,似乎不太相信,他將信將疑地圍著另一匹黑馬的屍體轉了幾圈,發現獵物身上的傷口,比泰雅部落獵手手中的骨矛尖頭處,要細小的多。他把視線轉到了大塊頭阿桑手中一大卷獸皮上——泰雅族的勇士出去狩獵,身上或者手中都纏著鼓鼓的獸皮,到底有什麼玄妙?
安兒眼珠轉了轉,來到海鯊的麵前,用手指戳了戳他,神秘兮兮地道:“我們泰雅族有一種很好用的捕獵方法,能夠捕捉到野馬,隻不過需要的人手比較多,鯊族長有沒有興趣和我們合作?”
平原地帶,少不了成群結隊的馬群,偏偏它們的速度太快,很難捕捉。如果泰雅部落真有能夠捕捉馬群的方法,海洋族和他們合作,不但能分到獵物,還能偷學到方法,不答應的是傻瓜!
就這麼敲定了,兩個部落約定了兩日後,前去發現馬群的草原,一同捕獵野馬。之所以定在兩天後,是因為安兒還需要一些捕獵的工具。
由於人手不足,安兒的捕獵方法,泰雅族二十位勇士全部出動,也不足以獨立完成捕獵。選跟海洋族合作,一方麵對方的人手多,另一方麵這位鯊族長雖然跟炮筒似的一點就著,卻不是唯利是圖之輩。這是互惠互利的合作!
不過,既然跟一個強大的部落合作,不得不有所防備,強弩是絕對不能在他們麵前露麵兒的,所以,安兒想到了另一種圍獵方法!
她記得穿越前,曾經看過一本穿越原始社會的書,裡麵寫著用網子捕獵的方法。就是把獵物,趕到設置漁網機關的地方,然後猛然間收起網子,獵物就成甕中之鱉了。
所以,她在這兩天之間,要編製出一個足夠大足夠結實的網子。時間緊急,新加入的幾個女人,安兒選了手巧的,把編製漁網的方法,教會了她們。
在這之前,安兒也曾編織過捕魚的網子,通過撒網收網的方法,來捕魚。因為有了漁網,部落裡每家每戶的牆上,都懸掛著醃製好的鹹魚和魚乾,到了冬天用水泡泡,煮著吃比吃鮮魚彆有一種味道。
不過,捕獵馬群的網子,跟漁網不同。網眼要稀疏,最好馬頭能夠鑽進去,到時候想跑也跑不掉了。網子要結實,到時候馬群奔跑起來,衝擊力是十分驚人的。另外,就是要足夠大,不說一次能捕捉到整群的馬,至少得有個七八、十來匹,才夠兩個部落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