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禮究竟是在何處舉行,“嫁”到哪邊去這個問題,負責操辦婚禮的禮部,曾經詢問過晏太後、攝政王二人的意見。
新任禮部尚書晏集,也就嵩元郡公,曾為此感到頗為頭疼。
“啟稟太後娘娘,按照祖製,帝王之女極為尊貴,不能稱之為娶,而應稱之為尚主。根據《周禮》,若是駙馬個人名望、影響力平平,不及皇家公主,則應該入住公主府中,而非公主以媳婦的身份,入住夫家。”
嵩元郡公一邊躬身稟報,一邊悄悄地覷著攝政王的臉色,額角的汗珠就沒有停過。
唯恐一個不小心,觸犯了攝政王的尊嚴,他這個剛剛擢升調入雲都的官職,又要被革了。
可令所有人都沒想到的是。
攝政王聽聞此言,並沒有生氣。
他一襲青墨麒麟朝服,麵若冠玉,眸若朗星,老神在在地站在那兒。並沒有覺得被冒犯。
晏太後接言道:“不錯,是有這麼個規矩。昔日竭湖大長公主,與靖羽公離泛成婚,她雖宮外也設有公主府,但因她在朝內外影響力不及離泛,所以是嫁入離家的,先帝親自送嫁。婚後,大長公主府基本也荒廢閒置了,後來改建成了一棟離家的避暑彆苑。”
嵩元郡公晏集六十好幾了,胡子花白,十分謹慎道:“雲煌曆代公主中,共計有十一位,駙馬是婚後入住公主府的。四十多位則是入住夫婿家族裡。太後娘娘,按理說,以攝政王在朝中的權勢,迎娶攝政王妃,是應該入住攝政王府的,但——帝城長公主在百姓中的聲望,似乎,遠在……遠在攝政王之上。”
說完這些。
他都不敢看攝政王了。
那可是把他提拔上來的家主大人啊!
晏泱十分淡定,半點不惱,坦然承認:“表妹在朝內外的影響力,的確在本王之上。”
承認有什麼丟人的。
他早就把五十萬鎮北軍的虎符,交給孩子他娘了。
而且他在朝野內外仇家遍地,又擔了個“弑君”“國賊”的極爛名聲,朝野中不知道多少堅守仁義忠孝禮信的臣子唾棄他,至於朝野之外的百姓,他也沒有像聽雪那樣,做出許多有利民生、贏得一片讚聲的事兒。
比如給雲煌鋪設水泥馳道,比如給流民們施粥、分田,比如改良了精鹽製法接二連三地降低鹽價,比如從天朝帶來了土豆、紅薯等極高產的神糧少餓死很多人,比如廉價粉筆代替昂貴的筆墨,比如廉價甘蔗紙代替昂貴的構樹皮紙,等等……
影響力是個很可怕的東西。
民心所向,即是權利。
晏太後打趣地看向侄子:“這麼說,你願意嫁入長公主府?”
這個“嫁”字,特意咬重。
說完,太後自個兒都忍不住笑了。
她的大侄子,可是第一權臣啊,生殺予奪口含天憲,弑殺先帝擁立幼主,結果到頭來,輪到成親這等人生大事的時候,竟然因影響力不如女方,要“嫁”到女方的家裡去。
晏泱有些驕傲地抬起下巴:“本王求之不得。”
隻要能和表妹成親,他怎樣都可以!
這一天,他已經等了太久了。
晏太後“噗嗤”一聲,笑了出來:“好好好,你父親去的早,你自小也算哀家帶大的,哀家也算是你的娘家人,自當為你準備一份豐厚的婚禮。”
晏泱深深一揖:“多謝姑母。”
事情,就這麼議定了。
慕聽雪得知後,半點不含糊,就在長公主府內,準備好了婚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