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許悠問他為什麼。
小闌總謹記路沫沫說的,要誠實。
於是,小闌總相當誠實地回答道:“因為,你和我以前喜歡的一個女子特彆像,尤其是你和我吵架,打我的時候,賊像。”
許悠問:“你這是拿我當替身?”
小闌總誠實點頭:“嗯。”
然後,許悠又哐哐給了小闌總兩嘴巴。
扇完之後,許悠轉身就走。
高跟鞋踩在地上,發出“噠噠”的聲響。
然而,她走出房門後,剛剛的倔強與尊嚴,都在一瞬間支離破碎。
她想起了小闌總的話。
“如果想明白了的話,就到人事部,領取戀愛合同。”
掙紮許久,許悠還是去人事部領了這份戀愛合同。
“請問,您覺得,我該不該簽這份合同?”
許悠希冀地抬起頭。
路沫沫:“……啊?”
這……
小闌總已經說得挺明白了,人事部主管之前手寫的合同都沒法律問題,何況是現在用word打印出來的合同,具有絕對的法律效用。
上麵條款寫得也很清晰,簽訂合約後,乙方(許悠)需無條件陪小闌總吃、陪小闌總玩、陪小闌總睡,甲方(皇甫闌)需無條件終止建造新大樓項目,永久保留“愛心孤兒院”。
路沫沫嘗試分析:“你……能做到三陪麼?”
“能。”
許悠頭點得十分堅定。
“為了孤兒院,出賣我的身體,又算得了什麼!”
路沫沫:“……那你猶豫什麼?”
“我……我不想當替身……”
說著,許悠的眼淚啪啪地落了下來。
“我不希望,他在和我親熱的時候,叫的,卻是彆的女人的名字……”
可以賣身,但是不能當替身。
路沫沫還是太俗了,這種輕皮囊而重靈魂的精神層次,路沫沫屬實是領悟不到。
路沫沫給出一條建議:“合同嘛,沒簽之前都是可以商量的。你要不和小闌總商量商量,在條款上加一條,和你親熱的時候,不許叫彆人名字?”
許悠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她覺得這個想法真法律!
“謝謝路沫沫女士,謝謝您!那天的事情過後,我就知道,您一定是法學奇才!今天這件事,真的是麻煩您了!”
正因如此,她才特地來詢問的路沫沫。
她相信,如果是路沫沫女士的話,一定能幫她解決有關合同的困惑!
2
許悠是興高采烈地去的。
許悠是垂頭喪氣地回來的。
她通過微信,再次把路沫沫約到了公司樓下。
而依然沒有工作任務的路沫沫,依然隻能答應了許悠的請求。
樓下,落地窗旁,許悠桌前一
杯咖啡,語氣悲傷。
“他拒絕了我。”
“在他的心中,我隻是個替身罷了。”
路沫沫捋半天沒理清楚這裡麵的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