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江同學,你看今天也的確是你先動手打人的。
對方被你打成這個樣子,無論怎麼樣,醫藥費,誤工費也是應該你出的。
對方現在要求兩千塊錢,而且還要求我們拘留你。
你看咱們在賠償金的基礎上再多加一點兒錢,我們跟對方商量一下。
這一件事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公安同誌就了解的事實狀況來說,他們也認為江林沒犯啥錯,江林的父親被打了,哪個當兒子的能忍得住?
而且看對方的囂張模樣,顯然平日裡就是蠻橫不講理的,在這件事情上反而是對方惹是生非。
他們同情江林,可是在同情江林這件事情也得解決,江林的確是把對方打的鼻青臉腫,無論從哪一方麵來看這件事隻能這麼處理。
他們能做的就是儘量調解,讓江林不必被拘留起來,年紀輕輕的小夥子聽說考上了大學,還沒能去上大學呢。
如果現在拘留,那檔案上就成了汙點。
對於一個小夥子的前途那可是影響深遠,對於他們來說自然是儘量走調解的路子。
“公安同誌賠錢我肯定是不會賠的,畢竟在這件事情上對方先動手打我的父親。
公安同誌對方就算是身上的傷到醫院去驗傷,最多也就是輕傷,雖然我不懂法律,可是我記得輕傷是不可能把我拘留的。
如果對方一意要追究我的刑事責任,那就請對方走流程,畢竟按照流程來說的話,對方應該先去醫院做檢查,然後出具證明書。
再然後就是走法律流程。”
這種事情江林上輩子碰到過,彆說現在法律不完善,哪怕就是後世法律完善,他這種小問題也不至於給拘留起來。
這話說了眼前的公安都被江林的話給鎮住了,沒想到這小夥子還挺懂法。
的確就目前的法律問題來說,雙方最多就是打架鬥毆,而且發生了口角,彼此隻能算是私人糾紛。
而劉小偉現在雖然看著臉上受傷了,但是這種傷去醫院一檢查的確連輕傷都算不上,因為這個拘留這小夥子哪條法律也不允許啊。
“小江同學,你要考慮一下將來這一件事情,如果對方跟你糾纏起來,你走法律程序,你還得出庭。
你說你要是去魔都上學的話,來來回回的奔波也是一件麻煩事兒。
再說學校如果知道你攤上了這樣的官司
,是不是對你的印象也不太好?
你看這一件事,我們跟對方商量商量,賠償金可以少一點兒,醫藥費可以少一點兒。
咱們私下裡把這個事情解決,不用走法律程序是最好的。
對你的將來影響是最小的。”
看劉小偉那德行,如果沒有醫藥費的話,對方肯定是咬死了,不會同意和解。
“公安同誌,我知道你們是好意,是為我考慮,可是這件事我是絕不會妥協的。
如果我妥協了,怎麼對得起那些善良的人?
難不成就因為他們被打了,就因為我怕受影響,我就應該忍氣吞聲?
他來搶桌子,我就應該讓位,他打了我父親我就應該息事寧人。
如果是這樣的話,天理何在?公理何在?”
公安同誌立在當場無話可說,沒辦法,小夥子太正直,這番話說出來,事情走到了死胡同。
江林本來是個非常圓滑的人,可是這件事情他這麼堅持就是因為對方是劉小偉。
如果不給乾娘出了這口氣,他都對不起自己。
如果換做彆人這件事很簡單,江林都會得饒人處且饒人,可是劉小偉的話江林不弄死他都對不起自己。
他江林這一次算是杠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