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拉查·卡德納斯,活躍在南烏邊境的一夥武裝勢力,手裡人不多,隻有60多人,控製著一片山穀,同樣靠著種植大麻和恰特葉為收入來源。
這種小型的武裝勢力,在整個邊境雖說不上多如牛毛,但數量也絕對上百。
之所以這麼多,聽弗昂·奧爾特說,無論是蝗蟲還是紅嘴麻雀都不吃大麻……
你重糧食,哪怕是牧草,每三四年就要受到一次蝗災肆虐,每年都要被紅嘴麻雀侵害,很難保證生存,但大麻不會!
《呂氏春秋》提到蝗蟲不食大麻。
房玄齡《晉書》載:蝗“不食三豆及麻。”
當然,紅嘴麻雀會吃豆,所以,最保險的還是種大麻,然後用大麻換糧食。
很多時候,一個地區種植什麼,真不是自己說的算的,得看天!
山穀口一條小路上,其稱之為路實在有點勉強了,這就是雨季時雨水流淌衝刷出來的,沒有大樹,沒有灌木,雜草長在大大小小的碎石間隙中。
平日裡,薩拉查·卡德納這夥人運輸全靠人或者牛。
就這種地形,任你是什麼重型裝備都進不來,單純靠著步兵對步兵,實在是難為南蘇軍和烏乾達軍了。
就像是山間土匪,很難剿滅。
不過今日,十二輛手扶拖拉機出現在了這條不算路的路上,突突突突的黑煙中,保持著15公裡的速度,沿著這條雨水衝刷的道路前進著。
“薩拉查·卡德納兄,我之拖拉機快否!”弗昂·奧爾特站在駕駛位上,薩拉查·卡德納站在後麵拉著的平板車上。
“這也太顛簸了!”薩拉查·卡德納兩眼放光,但他太知道弗昂·奧爾特的心思了,開始大聲挑著毛病。
“我問你快不快!”
“快!”
“但這玩意他廢油啊!”
“你養牛他還吃草呢。”弗昂·奧爾特嗤笑一聲,“這玩意不用的時候放在哪裡又不需要人管!”
“養牛還能殺了吃肉呢。”
“屁話,我這機器也不單單能用來拉東西,套上發電機就能發電,套上旋耕就能耕地,套上收割機能收割!”
“最關鍵的是,真跟人打起來,這玩意在山裡比人能跑多了,帶上更多的彈藥,還能帶上火炮呢!”
“我就明告訴你,我之前就是被人用這個給從山裡打出來的,弄幾塊鐵板掛上,那就是一輛小坦克!”
“啊!”薩拉查·卡德納一臉震驚地盯著前麵的手扶,腦海裡開始幻想著上麵掛上鋼板的樣子了。
好家夥,這誰打得過自己啊!
看這家夥一副沒見過世麵的樣子,弗昂·奧爾特嘴角翹起,洋洋自得。
薩拉查·卡德納看不上對方得意的樣子,“你得意什麼,還不是被人趕出來了!”
“我當然得意,我可是被超級pc剿滅中活下來的,還成功投降了,現在那是我大哥!”弗昂·奧爾特昂著頭,臉上寫滿了傲氣,拍了拍身上的衣服說道:“看到沒,荷蘭帝斯曼最新的全身作戰服,一套400多美元,美軍專用,攔截者防彈頭盔,要不是嫌棄太重太熱,我還有攔截者的防彈背心。”
“看到這個沒。”弗昂·奧爾特又指了指頭盔上麵,“an/pvs-14第三代單筒夜視儀同樣是美軍專用,軍方采購價3699美元,2000年裝備美軍和北約部隊,在南蘇,黑市價格35000美元,你還買不到!”
“百利威作戰靴,同樣是美軍同款。”
“1911,快拔槍套,戰術手雷,16突擊步槍。”
“兄弟我現在往這裡一站,哢嚓拍上一張照片,怎麼看咱都是美軍正規軍!”弗昂·奧爾特嘴一歪,妥妥的非洲龍王歸來!
看看弗昂·奧爾特身上的衣服,再低頭看看自己的,薩拉查·卡德納嘴角一下就搭拉下來,臟、舊、破、臭……簡直不能入眼。
“什麼狗屁毒犯武裝,窩在大山裡,潮濕的地板,到處飛舞的蚊子蟲子,一個月都不洗一次澡,身上整天臭烘烘的,吃著沒什麼味道的木薯泥,連他媽的玉米都不能經常吃,肉?彆鬨了,根本吃不到!”
“睡在黏糊糊潮濕的木板床上,要隨時小心彆有蛇爬到身上來,起床了無所事事,看著森林發呆,一發呆就是一天!法克,老子都不知道這種鬼日子是怎麼過下來的!”
“現在老子過的是什麼日子?”
“住彆墅,鋪的是駝絨地毯,踩上去永遠都是軟綿綿的,屋內開著空調,永遠都是22°,穿著絲綢睡衣,帶著大金鏈子,每天遊遊泳,健健身,看看電影,抽的是雪茄,喝的是紅酒,吃的是牛排……”
“你特麼把槍放下!”一回頭,弗昂·奧爾特就發現薩拉查·卡德納表情扭曲,已經把槍掏出來了,一副恨不得打死自己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