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不管怎麼說,沈夢瑤就是死活不離婚,她知道自己一旦離婚就完了。
顧長卿冷哼一聲,“嗬嗬,我可不在乎知青點的名聲,我隻知道我的臉麵比什麼都重要。
我不可能這輩子一直戴著綠帽子,你讓我惡心。”他怎麼可能跟這個女人捆綁一輩子?
這次回家後,他父親說能托關係安排工作,原本他還很猶豫,因為父親隻安排了一份工作,他想著為了孩子是不是先讓沈夢瑤回城。
現在不用考慮了,這個難題已經徹底解決。
等他離婚之後,就立刻給父親打個電話,說自己離婚了,估計父親會快點給他安排工作,把他調回去。
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商量的,反正後來不知怎的,顧長卿真的離婚了。這事兒瞞不住,他倆可是領了結婚證的。
第二天就是大年三十,二十九這天,秦大川莫名其妙地看著站在他眼前的兩人,“你們說啥?離婚?
我是不是耳朵聽錯了?不是,咱這楊樹溝是啥風水寶地?
前一陣子老太太鬨自殺,還真鬨成了,現在你們知青點又鬨出這麼一檔子事,今年這新鮮事可真多。
不過我勸你們可得考慮好,這結婚離婚可不是小事兒。你們倆到底因為啥矛盾要離婚呢?說出來我聽聽?”
堅持要離婚的是顧長卿,所以提及離婚這事,沈夢瑤不願意開口,她低著頭不說話。
顧長卿已經答應給沈夢瑤安排工作,並且給她500塊錢分手費。
他寧願放棄自己的工作給沈夢瑤,也不願意被她糾纏一輩子。
不過沈夢瑤也得付出代價,就是要打掉肚子裡的孩子。
沈夢瑤用肚子裡的孩子威脅顧長卿,說就算以後離婚了,也要讓顧長卿養她們母子,因為孩子是顧長卿的,但顧長卿根本不相信孩子是自己的。
為了擺脫沈夢瑤這個“渣女”,顧長卿算是豁出去了,甚至可以說急於擺脫她什麼代價都願意付出。就這樣,沈夢瑤‘勉強’同意離婚。
顧長卿對秦大川說,“秦書記,我們不是衝動,是經過深思熟慮才決定離婚的,以後絕不反悔,您放心吧!”
秦大川勸道,“不是,明天就是春節了,你們倆也不差這幾天吧?
而且,這沈知青還懷著孕呢,離婚了孩子怎麼辦?你們倆考慮過嗎?”
沈夢瑤見秦大川還要勸,心裡其實也不耐煩了。
顧長卿給的條件太誘人,她做夢都想回城。
她想,就算自己不想離婚,但已經被顧長卿嫌棄到這種程度,以後肯定沒有好日子過,她也不打算跟他過了。
既然目的已經達到,好處即將到手,她就想快點離婚,這樣才能早點回城。
離了婚再把孩子打掉,擺脫自己的家人,去了帝京,那地方沒有人認識她,更沒有人知道她的過去,她可以開始新的生活。
估計顧長卿他們家也不會傻到跟彆人說她跟顧家的關係,顧長卿將來還要結婚呢,隻要他不說,就沒人知道他們倆的過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