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版權與“威脅”(1 / 2)

李知許打了兩個電話,隻為一個費用審批文件,第六期歌手的演唱名單商業使用版權費用明細,這一期有點貴,價格比上一期平均高出60%。

“怎麼高出這麼多?”秦浩皺了皺眉問道。

一般歌曲版權費都有定例,拿前世地球的現象級歌曲舉例,像《小蘋果》《青花瓷》這類傳唱度極高、在各大音樂平台播放量數以億計的熱門歌曲,其版權費相對較高,每次使用的授權費用可能在數萬元甚至更幾十萬元不等。

這部分因為費用過於高昂,節目組會刻意避開。

多數情況下,會購買一些相對小眾、知名度較低的歌曲,版權費則會低很多,可能從幾百元到數千元不等。

如果是在全國性的大型電視節目如《中國好聲音》中使用歌曲,且授權期限涵蓋整個節目季,版權費會比較高昂。

若是在一個小型的線下活動中使用,且使用期限僅為一天,費用則相對較低。比如一場小型商業演出使用一首普通歌曲一天的版權費可能在一兩千元左右,而若是用於長期的廣告背景音樂等,費用會更高。

“對的呢,他們一聽是咱們節目組,紛紛把歌的版權費提高數倍,比如這首《公羊》原價兩萬就夠,可現在詞曲作者索要十萬,原因是因為節目組翻唱他們的歌曲獲利和他們所得不成正比。”

“明白了,高了五倍價格出來,就是為了這個。”

李知許拿起備忘錄看了一眼,嗯了一聲道:“總決賽巔峰之夜的前宣前幾天放出去,還有幾位原唱歌手希望能參與咱們的節目,和選手同場演繹,如果應允,他們可以免除商用版權的費用。”

“嗬嗬,想的倒是一個比一個美,嗯……這樣吧,為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按他們的要求來付這個高昂的版權費,至於參與節目的請求,通通拒絕。”秦浩冷笑一聲道。

“這幾位有幾位一線歌手,您要不要再斟酌一下。”

秦浩微微搖頭道:“不用再考慮了,他們這種方式和威脅沒什麼兩樣。他們篤定了咱們節目已經播出,而且認為我們在這個版權流程上進展緩慢,就想以此來拿捏我們。

吃一塹長一智,要優化版權審批的流程,版權所有方需提前一期洽談,含糊不清的直接pASS掉換下一個,這件事以後定為常例,諸如此類節目皆照此辦理。”

“好的秦總,我去通知人事部和藝人統籌部。”

這次版權費用超出不少,被人好好拿捏了一把,原唱不願給肯定的答複,所以審批流程走的極慢,本來應該在節目播出前就搞定的問題,硬生生拖到了節目播出後。

遇到這種情況,總不能協調選手換歌,隻能硬著頭皮順著人家版權方的意思行事。

體量大、名氣大也就意味著機動性不夠靈活,有些時候確實沒辦法做到麵麵俱到,總有缺漏需要後期彌補,這就是一個極為典型的問題。

李知許走出幾步,又返回身來說道:“還有一件事,星耀公司武少傑那邊給了回複,他們徐總批示,能給出的最高的價格是一首歌三百萬,購置除去詞曲所有權之外的所有版權,其他的分成條件不變。”

一千萬太過駭人聽聞,行業從來沒有過這麼高的邀歌價格,秦浩當初提出這個條件,本就打著為難他們的主意,從沒想著能促成合作,要是答應了一千萬一首歌自己賺就賺了,不答應自己也沒什麼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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