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茹雅好像說到了傷心處,她深呼呼一口氣,似乎在平複內心的激動之情。
“如果再失去百分之三十的股權,那我們家基本上就被掃地出門了。所以即使現在公司的盈利水平還可以,但是公司的危機依然很大。”
林語聽到後也是陷入了沉思,對賭是一些資本擅長使用的手段,一般都是抓住了對方想要融資的擊破心理,然後設置了一個很高的條件,但這個條件又讓對方覺得能夠完成,一旦簽訂對賭協議,那就等同於輸了一半了。
可能有人會說,那些公司的大老板又不是傻子,明明知道設置的條件很高,那為什麼還要拿錢簽協議呢?其實這就說明他對自己和的盲目自信,想著即使沒有拿到錢,公司的盈利水平也是很高的,一旦拿到了投資,那麼業績增加幾成也是很輕鬆的。
這種想法當然是對的,但是他卻忽略了市場行情,一旦行情沒有出現所預估的那樣,那麼業績也會受累,完不成對賭的目標也是正常的。
當然,這種情況下的概率還是很低的,這也是為何那麼老板會不惜餘力的那些投資。但是他們卻有一點沒有想明白,那些資本難道不知道這是小概率事件嗎?既然如此,他們又為何要簽下這種對賭協議呢?
要知道這些資本可不是想要投資公司,他們想要的是占有公司,所以當這種小事件不會出現的時候,他們會人為的製造機會。
就像林語之前想過的那樣,他們會通過收買公司內的管理層拿到確切的財務數據,當知道可能會輸的時候,他們便會通過一些手段達到目的,製造謠言,或者曝出公司的一些內幕,讓公司的股價下跌。
當然,有時候他們也會投資一些還沒有上市的公司,這個時候除了對賭業績以外,也會賭幾年內是否能夠上市。一般這種情況下,他們除了曝出黑料以外,還可能收買審查人員,肯定保證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上市,這就觸發了對賭條件。
而這個時候就隻有兩條路可以走,一是認輸,賠償一部分股份,以讓他們拿到更多的股份。另一種是不服輸,再通過找其他資本融資,簽下更大的對賭協議,一般後者會更慘一些,可能兩三次對賭後就會被徹底被掃地出局,這種情況一般適用於最開始融資時出讓股權較少的公司。
像趙茹雅家的公司,第一次對賭就簽下百分之三十的股權,基本上很少有翻盤的機會,除非有人能夠幫助他們,但這種情況下也不是那麼好幫的,畢竟他們對賭的是公司的業績,要能夠與這家上市公司合作並讓其賺到利潤,這才符合對賭條件。
而就算幫助他們完成業績,那對於那些資本也是有利可圖的,畢竟他們擁有了公司的股份,公司能夠完成他們約定的利潤,他們也是跟著賺錢的,而且如果這種利潤增長能夠持續幾年,說不定就很快就能拿回本金,而這些股份豈不是等同於白撿了一樣嗎?這也是他們為何會簽訂這麼高要求對賭協議的原因。
想到這的林語也是眉頭緊鎖,他肯定是不想讓這些資本得逞,畢竟在林語的眼裡,這些資本沒有一個是好東西。但是對於這家上市公司而言,自己又該怎麼幫助它呢?總不能讓他為這家公司注資嗎?起碼無利可圖,自己又怎麼會費力不討好的幫他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