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這裡又陷入沉思了,我就每次總是小的時候,每一次組成的時候,眼神都不知道在看哪講,阿姨和我說我每次走神的時候狀態看上去都挺怕的,現在好不容易改了,但是太容易多想了,而且一想整個人就又飄閃了,不挺不喜歡這樣的自己的,因為總是走的太厲害的話,做什麼事情都會做不好的,突然一下,把自己又救回了現實,這篇文章我是肯定得寫的,而且腦海裡都已經有譜了,就因為這是篇文章,我雖然可能會毀了一個人,但是我可以住一晚上呀,誰讓這個人他要做這麼惡心的事情了,我還是要寫出來的,這就是我的工作,我如果不寫出來的話,我也太不對不起,奉得給我的這個消息了吧,而且分離差點就忘記幫我了,他也是舍棄了,自己休息的時間來給我出這個主意的。
“半個小時可以寫好嗎?因為大家是給你留了一個小時的時間”
剛準備往鍵盤上敲死的時候,一個女孩又走過來了,這個女孩畫著濃妝,而且看上雞就特彆高冷的樣子,我沒有反駁,也沒有和他說話,我知道他們給了我一個小時的時間,因為我進來的時候,那個主管就已經說了要加班一個小時,說這篇文章,如果上述熱點的話,那他就請所有人吃飯,我剛才就能給他們帶來這麼好的好用的話,估計以後也能在這裡混的如魚得水了。
就是半個小時了,我盼到海裡所有的陪伴,用最快的速度,最快的打字速度打到了電腦上。其中寫到中間的時候,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這個男人做的事情好像我爸爸也做過,就是對我媽媽做過這件事情,他們以前也是特彆好的夫妻,為什麼最後會走到那樣的一個結果呢?我把最後一段寫成了我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這是我擅自主張的,因為分離他要求我不是怎麼寫的,這本來就是一篇報道文,他不讓我那麼擅自主張的那樣寫吧,但是不要改,我要改真的,這篇文章給我帶有體會,我其實是一個上過大學的人,這麼有體會的文章,我一定要把自己的想法寫出來,我覺得這樣才能收到更多的方向,更多的人都來看幾篇文章,如果是單純的熱點文的話,那樣太枯燥乏味了,而且他們隻能吃這個瓜。
終於終於完結了,馬上最後一個句號的時候,我還在想要不要把這篇文章發出去,這真的能回來一個人呀。這個男主的名字,我以前聽說過,知道他是一個特彆紅的名人,而且好像是關於文學方麵有很大的造詣,所以我也才才關注他的,沒有想到識彆了這麼長時間,他竟然能做出這種事情,還是我親手把他毀掉的,想到這裡,我還是覺得,實際上他自己已經做了呢,他做的就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而我隻是一個傳播者,隻是把他做的惡心告訴大家,讓大家都知道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我看了一下電腦上的時間。還有13分鐘,也就是說我寫這篇文章,隻用了17分2000字的文章17分,看到我的打字速度又提高了不少。最後我第二個回車間,上次生氣了,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或者說這家報刊網絡速度更好的話,現在走出門的那一刻,他們就都已經看到這篇文章了吧,不知道他們會怎麼想也許還抱著那種深信不疑的態度,也許他們壓根就不會相信那個這位名人會做出這種事情要放在我的身上,我也不會信他,但是是鳳梨告訴我的,鳳梨說的話我不得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