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會去告訴董事長(2 / 2)

原來前幾天麗珍前幾天她和閨蜜春燕去逛街,他們正好逛到一個買珠寶的店,店裡的熒屏正好在播送店的一款鎮店之寶,她和閨蜜看到項鏈如此的漂亮,她們情不自禁的望店了移步“麗珍我們看看去吧”

“唉,有什麼看,我們又買不起”麗珍一邊說一邊搖頭。

“誰說我們買不起,連看的資格都沒有,女人要是我們如果吊到一個金龜婿,我們不是也能買嗎”春燕一邊說,一副色咪咪的樣子,把麗珍逗笑了。

“看把你美的,看你一副色咪咪的樣子”

當她們看到熒屏上價錢時,她們兩同時都張大了嘴巴你看我,我看你不約而同的“哇”把嘴巴張成一個o字半天都沒有合上嘴巴。

“我怯,2000萬我們兩個加起來被賣了也不夠”春燕吐了吐舌頭。

“走,我們離開這裡,我們不要買不起,還把自己給嚇傻了”她們一邊開著玩笑,一邊迅速書的離開珠寶店,沒想到昨天連想都不敢想的東西,今天卻有人捧著送到自己的手裡了。

“這隻不過是一個小小的一條項鏈,看你一條項鏈就把你嚇成這樣,你如果能答應做我的女朋友,我的一切都是你的”

董事長的話一出口把麗珍驚的目瞪口呆,她摒著呼吸心中驚恐萬狀,滿臉通紅連話都無法說出來。

“喜歡嗎,喜歡我就給你戴上”】

“不董事長我真的不能接受你的禮物,我也不能答應做你的女朋友,我真的有男朋友了”麗珍她在這種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她隻好如實的把事情的原委說了出來。

“我知道你有男朋友,可你們還沒有結婚,我有這個權利追求你啊”

“我知道你是一個好人,愛情和這個不能混為一起的啊,可喜歡的是他”

麗珍一再拒絕自己董事長覺得特彆沒有麵子,他又不便發作,可他卻對麗珍堅定不移的感情十分的敬佩,麗珍越是越拒絕他,他越是越要追求麗珍,這也許是男人的天性吧,越是越難得到的東西覺得越是越珍貴。

麗珍的拒絕董事長無計可施,正在無計可施時,有人為他出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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