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種是以發展區內的一平方尺屋地,換取發展區外的一平方尺屋地;而乙種是以五平方尺農地,換回兩平方尺屋地。
而且這兩種換地權益書非常靈活,即可在市場上自由買賣及轉名,由於上世紀70年代中後期有很多涉及新界土地投標或拍賣,隻容許有換地權益書的人士參與,故很多發展商都積極收購,炒風一度熾熱。
直到1997年之後,重新製定的《新界土地交回權利條例》,所有仍未贖回的換地權益書,隻能向政府要求以現金賠償,這種權益書,才退出了曆史舞台。
當然,新界這裡還有丁權,這個是傳男不傳女的,新界出生的男性,生下來,就可以有這個丁權。丁權當然也可以買賣,不過沒有人會賣這個丁權的。
有丁權,自然有地,如果土地被征用了,就會有換地權益書,然後用換地權益書去換外麵的地。
現在正值香江股災,而且,市區的土地開發還沒有飽和,還沒有人將目光盯上換地權益書。
幾個族老互相看了看,露出了詢問的眼神,其中一個,明顯聲望高的,他問道:“鐘生,你說說怎麼個收法?”
“一尺15港元。”鐘田文繼續說道:“我不會管你們多少收過來看,我隻以這個價格收。”
十五港元一平尺,這個價格很好,而且,這裡的地不值錢,沒有人願意在鄉下的,年輕人,現在全跑到市區打工了。他們也願意把這些權益書賣掉的。
“可以,這個事情就交給我們了。”
鐘田文說道:“我好心再提醒你們一句,你們可不要互相抬價收,而且彆的村,你們可以聯係,到時我就不參與了。”
“好好,鐘生果然是爽快人。”
送走了鐘田文,他們幾個族老開始關門,開會,談論起這個換地權益書,很多人有幾千尺的換地權益書,那就是幾萬幾十萬港元了,完全可以在市區買一個屋。
“我們這裡十港元一個收,彆的村,我們和他們族老商量,十三港元一尺收他們的。”
“讓他們不要爭搶,不然抬高了價格,大家都不要好過。”
“這個事情,一定要和他們說,特彆是利害關係,要向他們明說。”
……
就這樣,這些人,開始了他們的二道販子生意。鐘田文也不知道這些人,能收上來多少,就是這些族老的本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