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出版(1 / 2)

半島電影 太XL 3672 字 20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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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拍攝完,本來可以好好睡覺,沒有想到中午被電話鈴吵醒,再有兩天就開學,現在回家的學生,陸續返回學校。

不過趙世勳這層宿舍,才回來不到10個學生,3月5日開學,還有今天才3月1日,還有4天。

昨晚在澡堂睡到早晨5點,然後打車回宿舍休息,懶覺睡不成,起來去接電話。

“喂…。”

“世勳嗎?”

“文哥,有啥事?”

電話是《文化日報》文時元打過來的,聽他聲音很著急。

“你這段時間去哪裡了?打了上百次電話沒有人接?”

趙世勳在漢城拍攝《你那邊幾點》的時候,都住在酒店,晚上要和副導演還有本諾.德爾霍姆商議拍攝計劃,他也有20多天沒回宿舍。

“參與一部電影製作,林權澤導演把我推薦給CJ?娛樂公司,前一段時間去了趟巴黎,回來後一直在拍攝電影。”

“我說怎麼聯係不上你,現在趕緊來《文化日報》找你有急事!”

趙世勳有些納悶,這麼著急找他乾什麼?

不過還是答應下來:“好,我馬上就去。”

掛斷電話以後,穿衣服去坐地鐵,一個半小時後,到達文化日報。

文時元在大廳等候,他旁邊還站著一個趙世勳不認識的中年男人,趙世勳招呼一聲:“文哥。”

“世勳,給你介紹下,這位是《民音出版社》李中赫代理。”

“您好,李代理。”

“你好,趙先生。”

趙世勳已經明白什麼意思,出版社代理負責與作家溝通,代理有雙方的,一方是出版社的代理,一方是作家的代理,作家和出版社簽署版權協議,代理從中獲得一部分傭金。

國外的小說進入韓國,也需要這種代理人,他們把國外小說介紹給出版社,代理人和出版社簽訂合同,出版社買下版權,當然出版社也要養幾個代理人,負責和作家商談版權費的事。

趙世勳求之不得,隻要能出版就有錢賺。

1996年7月1日,韓國文化觀光部頒布《韓國著作權法》,保護著作權利和與此接近的權利,謀求創作品的公正應用,為提高發展文化作出貢獻為目的。

韓國編劇和作家權利這麼大,離不開《著作權法》,隻要作品出版,最低5%作者版權收益,雖然沒有明文規定,這是行業潛規則。

在《文化日報》旁邊茶樓,趙世勳先開口問:“李代理的費用是《民音出版社》支付,還是我這裡支付?”

這點必須要問清楚,作品出版代理人費用很高,有些時候可以收取作者版權費的10%。

“趙先生不用擔心,代理費由李中赫出版社支付。”

“我同意出版!!”

趙世勳斬釘截鐵說。

有錢不賺王八旦,能出版求之不得,趙世勳早就幻想這天到來。

“趙先生果然快人快語,我們接著商議版權費的事。”…

“《醉畫仙》一本《民音出版社》準備賣多少錢?”

“是這樣的,《醉畫仙》受眾大部分都是公務員,還有美術學生,出版社準備賣25000韓元一本。”

真特麼的貴!

韓國出版社真黑!

25000韓元,RMB195元,這和搶劫沒有區彆。

“有些貴吧?”

趙世勳害怕賣不出去,價格定這麼高,能有人買嗎?

“不貴,趙先生有所不知,我們調查過,《醉畫仙》受眾都是公務員群體,還有美術生,這部分人經濟條件都比較好,在書中我們可以添加張承業畫作的彩色畫,這樣可以顯的高檔一些。”

趙世勳不得不佩服這幫人,這就像雜誌一樣,名人效應確實顯高檔。

既然人家出版社都不擔心賣不出去,趙世勳也不擔心,賣的越貴,他的版權費越多。

“你們準備出版多少本《醉畫仙》?”

“5萬本,趙先生您看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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