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李銘考慮到,公寓樓項目的工期已經很緊張。
隻有在不出現任何意外的情況下。
才能保證如期完工。
如果王峰真的把已經完工的部分,進行破壞。
那毫無疑問,這個項目肯定會延誤工期。
而且還會大幅延誤。
一旦發生這種情況。
公司就要付出沉重的代價。
不但要根據合同,對甲方進行賠付。
而且,公司的名聲,也會遭受很大負麵影響。
因此,李銘思前想後。
還是不得不答應王峰——
把事情隱瞞下來。
還要配合他,對段林的家屬進行安撫。
具體來說,李銘與孫海光要和王峰一起——
幫助段林的家屬處理後事。
而且,李銘還要按照王峰的要求,偽裝成項目甲方,與段林家屬協商賠償事宜。
王峰之所以要求李銘和孫海光這麼做。
他給出的理由的是——
必須要確保段林家屬不鬨事。
王峰覺得,隻有把段林的家屬安撫好了。
才能悄無聲息的把事情解決掉。
為了確保不出現紕漏。
為了確保段林家屬不把事情搞大。
王峰願意私人給予段林家屬五十萬的賠償金。
但王峰要求,李銘要以甲方領導的名義。
或者說,要以甲方開發公司的名義——
向段林家屬承諾賠償五十萬。
這麼做,是為了避免引起段林家屬不必要的疑心。
李銘雖然不想在王峰的威脅下,按照他的要求行事。
但為了大局考慮。
為了公寓樓項目能如期完工。
他不得不選擇忍辱負重!”
說到這裡,劉國單停了下來。
他把手中的煙頭掐滅。
又從煙盒中,掏出一支。
劉國單的煙癮不小。
尤其是在談重要事情的時候,基本上,都是一根接著一根。
趙長天也差不多是同樣的情況。
他也點上一支煙。
用力的抽上一口後,趙長天大腦飛快轉動。
聽到這裡,趙長天已經可以得出一個判斷——
李銘向劉國單彙報的這些內容。
有非常明顯的指向——
段林的死亡事件,主要就是和王峰有關。
或者說,李銘把絕大多數的責任——
都推到了王峰身上。
而李銘自己,卻是那麼無辜。
不隻是李銘,連項目經理孫海光,也很無辜。
如果李銘所說的這些,可以作為事件最終結論。
李銘基本不會受到任何嚴重處罰。
劉國單點上一支煙後,繼續說道:“李銘之所以選擇,在今天早晨向我彙報這件事。
是因為,他發現——
從昨天下午開始。
王峰突然失聯了。
李銘和孫海光到處尋找。
也沒有找到王峰的蹤跡。
連王峰的家人,也不知道王峰去了哪裡。
李銘懷疑,王峰極有可能,已經離開臨海。
準確的說,是潛逃了!
而潛逃的原因。
李銘猜測,可能與段林的家屬遲遲不肯——
在賠償協議上簽字有關。
李銘猜測——
王峰得到風聲,段林的家屬由於懷疑段林的死因。
要向警方報案。”
劉國單將李銘彙報的內容。
事無巨細的向趙長天做著介紹。
劉國單知道,他儘量說得詳細一些。
會有助於趙長天做出準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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