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謂窮凶極惡,都是心狠手辣的暴徒!
在作案地點上——
其中,第一起案件的作案地點,是在陽城。
而第二、第三起作案地點,都是在省內。
至於第四起案件的作案地點,是在鄰省的一個城市。
具體來說——
第二起案件的作案地點,是臨海市周邊的一個小縣城。
但這個縣城究竟屬不屬於臨海管轄?
趙長天腦海裡沒有相關記憶。
第三起案件的作案地點,才是在臨海市區。
也就是說,在幾名凶徒進入臨海市區作案之前——
會犯下第二起暴行。
假如,趙長天知道第二起案件的具體地點——
比如,具體是哪個縣城?
又具體是縣城的哪家銀行?
趙長天或許能利用先知先覺,在案件還沒發生前——
就能進行製止。
甚至直接將幾名暴徒一舉抓獲。
但遺憾的是。
前世,老二跟趙長天講述案情的時候。
隻是簡單的這樣描述過——
第二起案件,發生在臨海周邊的一個小縣城。
時間是5月18日早晨八點左右,搶劫對象仍然是運鈔車。
同一天的傍晚,幾名暴徒又在臨海市區作案。
利用同樣的手段,又搶劫了一輛運鈔車。
如此簡單的描述——
根本無法讓趙長天得出比較具體的判斷。
所以,趙長天經過反複權衡後。
最終確認——
對於明天早晨,發生在某個小縣城的第二起搶劫案件——
他真的無能為力。
即便他是一個重生者。
也隻能放任這起注定會造成多人死傷的案件發生。
而趙長天能夠做的——
就是把所有的注意力和精力都放在——
明天傍晚發生的案件上。
希望,能阻止案件發生。
或者,能在案件發生後,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有能夠將幾名暴徒抓獲的機會。
從而避免第四起案件的發生。
然而,要想做到這一點。
又談何容易呢?
趙長天目前掌握的信息實在是太少了。
他隻是知道,明天傍晚——
幾名暴徒會在臨海市區,對某家銀行附近的運鈔車實施搶劫。
但究竟是傍晚幾點,他並不清楚。
究竟是在哪一家銀行附近,他也不知道.
這讓他怎麼提前蹲點,尋找到幾名暴徒的蹤跡?
就這樣,趙長天站在陽台思考了一個多小時。
抽了五隻煙。
想到腦門兒都有些發疼。
卻依然沒有想出個行之有效的方案。
當然,他倒也不是全無所獲。
趙長天至少理清了一點思路——
幾名暴徒在臨海實施搶劫後,連夜逃往鄰省。
如果根據這條信息——
當案件發生後。
警方可以在前往鄰省的道路設卡堵截。
據趙長天所知。
從臨海市前往鄰省的道路,如果開車的話,主演有兩條。
其中,一條是國道,可以直達鄰省。
而另一條,需要繞路,還要穿越一片山區。
趙長天判斷,幾名暴徒實施搶劫後——
根據常理,選擇第二條路線逃亡的可能性更大。
但無論是哪條路。
隻要警方分彆在這兩條路上布下重兵。
就一定可以將四名暴徒堵個正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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