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6章 兩條路線(2 / 2)

可謂窮凶極惡,都是心狠手辣的暴徒!

在作案地點上——

其中,第一起案件的作案地點,是在陽城。

而第二、第三起作案地點,都是在省內。

至於第四起案件的作案地點,是在鄰省的一個城市。

具體來說——

第二起案件的作案地點,是臨海市周邊的一個小縣城。

但這個縣城究竟屬不屬於臨海管轄?

趙長天腦海裡沒有相關記憶。

第三起案件的作案地點,才是在臨海市區。

也就是說,在幾名凶徒進入臨海市區作案之前——

會犯下第二起暴行。

假如,趙長天知道第二起案件的具體地點——

比如,具體是哪個縣城?

又具體是縣城的哪家銀行?

趙長天或許能利用先知先覺,在案件還沒發生前——

就能進行製止。

甚至直接將幾名暴徒一舉抓獲。

但遺憾的是。

前世,老二跟趙長天講述案情的時候。

隻是簡單的這樣描述過——

第二起案件,發生在臨海周邊的一個小縣城。

時間是5月18日早晨八點左右,搶劫對象仍然是運鈔車。

同一天的傍晚,幾名暴徒又在臨海市區作案。

利用同樣的手段,又搶劫了一輛運鈔車。

如此簡單的描述——

根本無法讓趙長天得出比較具體的判斷。

所以,趙長天經過反複權衡後。

最終確認——

對於明天早晨,發生在某個小縣城的第二起搶劫案件——

他真的無能為力。

即便他是一個重生者。

也隻能放任這起注定會造成多人死傷的案件發生。

而趙長天能夠做的——

就是把所有的注意力和精力都放在——

明天傍晚發生的案件上。

希望,能阻止案件發生。

或者,能在案件發生後,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有能夠將幾名暴徒抓獲的機會。

從而避免第四起案件的發生。

然而,要想做到這一點。

又談何容易呢?

趙長天目前掌握的信息實在是太少了。

他隻是知道,明天傍晚——

幾名暴徒會在臨海市區,對某家銀行附近的運鈔車實施搶劫。

但究竟是傍晚幾點,他並不清楚。

究竟是在哪一家銀行附近,他也不知道.

這讓他怎麼提前蹲點,尋找到幾名暴徒的蹤跡?

就這樣,趙長天站在陽台思考了一個多小時。

抽了五隻煙。

想到腦門兒都有些發疼。

卻依然沒有想出個行之有效的方案。

當然,他倒也不是全無所獲。

趙長天至少理清了一點思路——

幾名暴徒在臨海實施搶劫後,連夜逃往鄰省。

如果根據這條信息——

當案件發生後。

警方可以在前往鄰省的道路設卡堵截。

據趙長天所知。

從臨海市前往鄰省的道路,如果開車的話,主演有兩條。

其中,一條是國道,可以直達鄰省。

而另一條,需要繞路,還要穿越一片山區。

趙長天判斷,幾名暴徒實施搶劫後——

根據常理,選擇第二條路線逃亡的可能性更大。

但無論是哪條路。

隻要警方分彆在這兩條路上布下重兵。

就一定可以將四名暴徒堵個正著。

,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