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急轉直下(1 / 2)

顯然,羅蘭是一個會乾臟活,也擅長在有著自己另一套行之有效的規則的地下世界中攪風攪雨,這一點,他和老蝙蝠不謀而合,是能說到一起去的“知心人”。

克拉克明顯就不行了,處理人類本身的事物他都不甚理解,更何況人類還搞出了許多【潛規則】、【言外之意】、【不能明說】,以及【你懂我意思吧】,多數情況下,擁有超級大腦的克拉克總是表現的像個十足的莽夫,可能是因為大多數時候,他都隻能也必須是個莽夫才行。

這些拷問、栽贓、暗殺、嫁禍……都由羅蘭來做,反正他一副樂在其中的樣子,而真正的救死扶傷,挽黎民於水火的事情,還是克拉克做的更好一些。

反正,他穿著的是羅蘭的衣服,扮成的是羅蘭的樣子,羅蘭還白得一個好名聲呢~

於是,繼【那個殺人的瘋子】和【屋頂上的羅蘭】之後,羅蘭得到了自己第三個稱號:【瘋羅蘭】。

“憑什麼啊!這不科學!”

羅蘭自己當然是既不理解也不支持的,雖然做好事的的確不是我,但是克拉克可是一直打著我的名號去做的!

你們憑什麼這麼說我!憑什麼看我的病例!

本來他還指望著這手無心插柳的操作能給自己掙得一份名聲,在以後與【本世界關鍵劇情人物】接觸的時候,沒準兒能借到一份力,把好感度刷一刷。

結果呢,就這?

瘋羅蘭?這是什麼正麵人物麼!

羅蘭覺得,自己有必要教導哥譚人民一下,什麼叫理智且客觀的稱讚,在克拉克勸說無果之後,羅蘭氣衝衝的殺入雨夜之中,半小時後像遭了瘟的小雞仔一樣濕漉漉的就回來了,雨傘丟了都不知道。

“其實吧……他們說的也未嘗不對。”

羅蘭的確是出去“調查”了一番,當然,他所說的調查就是隨機找路人揪著人家的脖領子問【瘋羅蘭】的事情。

嘿,還的確讓他給問到了。

原因就在他自己身上。

克拉克以羅蘭二號的形象在哥譚各種做好人好事,的確狠狠的給羅蘭本尊刷了一波名聲,但……

“……那個羅蘭是個瘋子!前半夜剛剛在薩維斯的地盤把他打死,後半夜就去碼頭幫忙拉大船。

杜卡賓的麵包店失火後,那個羅蘭衝進火海救了他一家,第二天杜卡賓在公園的樹蔭處看見羅蘭激動的衝上去擁抱他,被羅蘭一個背摔放倒在地!

他能為一隻在樹上下不來的貓而停留,也會當街搶小孩的冰激淩吃。

能麵對持槍劫匪甘願去做人質,也會在第二次遇到相同狀況時怒罵路人:你讓我上,你怎麼不上呢!

還有薩拉尼一家的事……圖卡夫工廠的事……拜亞小學……

總之……那個羅蘭喜好不定,性格不定,善惡不定,風格不定……

是個十足的瘋子。”

真的,羅蘭問出這些的時候,連他自己都覺得他是人格分裂或者腦袋裡缺點什麼,抓著人家脖領子的手都不好意思用力了。

搞了半天,就是因為他和克拉克做事的風格相差太多,而克拉克在努力做好人的時候,羅蘭也同時在一個一個的把人做掉,加上為了那個計劃,羅蘭每次做事都不進行什麼滅口之類的活動,有時候還主動在牆上留下血字:殺人者羅蘭,代企鵝人向你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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