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寶年間,那些喊大唐千秋萬代的人,不知道有沒有過官府的財政支出。為什麼朝廷沒錢了,細節在哪裡,就在這呢。柴薪缺乏隻是冰山一角而已。
此外,就在這一段時間,長安城周邊長久以來的環境破壞,終於到了集中爆發的階段。接連的旱災、水災,因為缺乏樹木調節氣候,天寶十三年先是大旱,又連下了六十天雨。到秋天的時候,關中大片田地顆粒無收,長安大饑荒開始。
第二,宮人強買強賣固然無恥,但問題在於,他們直接搶就可以了啊,為什麼還要“給錢”呢?明明用公權就可以辦到的事情,他們為什麼要多此一舉呢?
賣炭翁也不可能報複這些人,報官也是無門,答案是這些宮人恐怕並不單單是在搶,他們還有自己那一套“邏輯自洽”,這個問題深究起來,會更加令人不寒而栗。
這個不可忽視的細節問題便是:宮中內苑之物,與長安市場的價格脫節。
宮裡的“絹帛”,與市場上的普通絹帛,計價體係是不同的,這個一點也不奇怪,涉及到唐代交易物的“折舊”問題,以及地方進貢的問題。
普通的絹帛,入了皇宮內苑,那就不再是普通的絹帛了,這些都是貢品。
它們價格不菲,起碼是“進貨”的時候,價格不菲。
拿現在的情況舉例來說,一個LV的包包,跟價格一兩百的普通包包,如果撇開“逼格”這個屬性,實際使用價值差得多麼?
答案是幾乎一樣,但價格卻差了幾百倍。
現在這個LV的包包,已經在家裡吃灰了很多年,皮革老化,還爛了不少。這時候,我要拿出去賣,可能也就幾百塊,因為我沒法強買強賣啊!
但是套到宮人們身上,他們認為“LV包”並沒有折舊,當初進皇宮的時候價值幾百貫啊!
現在用來買柴薪,難道不是便宜了這些人麼?
所以可以斷定,這些人回宮去稟告此事之後,不但不會被懲罰,還會被嘉獎。而且類似的事情,還會成為一種慣例,成為搜刮民脂民膏的一項專有製度。
因為他們把宮中用不上的爛東西弄出去了,把急需的生活物品搞回來了。站在帝王的角度看,這種清道夫的工作,必須要有人來做。
由此可見,李隆基一直在那叫窮,他不是真的窮,而是在非商品經濟體係下,宮裡有太多用不上的東西。這些東西就跟平常人家的放雜物的雜物間一樣,看著都是錢,卻又沒法換錢。
用現代通俗的話說,叫:流動性不足。
白居易反映的問題,其實就是唐朝皇宮沒有好辦法“去庫存”,然後就在權力加持下,用搶劫的方式去搞維持宮中體麵生活的民生物資。
世間的事情,也就那麼幾種性質。
損己利人,這是父母才會做的事情。
利人利己,這是大家都追求的事情。
但是以上兩點,常常在生命中可遇不可求。
更多的便是退一步的“損人小利,而予己大利。”
再差一些的便是損人不利己了,這種人便是腦子要去維修的,世間反而是比比皆是隨處可見。
盛唐轉中唐這一段,其實單個人的善惡與作為,已經微不足道,更多是是大局,大勢,逼迫得人不能不去鋌而走險。
今日的更新稍晚就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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