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一下唐代基層政務的運作模式(1 / 2)

科普內容的資料來自學術期刊,一手文獻來自敦煌地區考古出來的唐代沙州地方府衙的相關票據單。

以養馬為例子,唐代有“公馬”和“私馬”的區彆。那麼具體到了一個地方後,相關機構要怎麼養馬呢?

我這裡就以沙州府衙和豆盧軍為例子來說明。

先說公馬和私馬的區彆。其實馬本身沒有本質區彆,真正的不同在於誰出錢。公馬是走府衙的賬,最後都會彙總到長安的戶部。而私馬則是不知道走誰的賬,除了“正規養馬”的專款外,其他賬目隻要有需求,都可以作為養私馬的錢款來源。

這裡就不展開說了,隻說養馬的政務流程,這裡公馬與私馬是一樣的。

比如說現在是一月份,而按照規定,某匹馬所需的一個月草料,由專員一次領出。按月結算,按月考核。

而一匹馬每天大約要吃0.03石精料、約0.1石乾草,一個月按30天算,就要吃0.9石精料、約3石乾草。

這個過程怎麼完成的呢?

具體是這樣的:

專員甲如果養的公馬有10匹,私馬有15匹,那麼他需要先去支度使那裡領錢,10匹公馬走養馬專款,15匹私馬由支度使看著辦。

具體是多少錢呢,不知道,也不好說,這是屬於衙門的專有事務,但支度使一定會按某個標準給,隻是具體到某地某時候某些特殊情況,這個標準會不一樣,甚至差彆很大。

然後專員甲會從支度使那裡得到兩個表,公馬一張,私馬一張。比如說公馬上麵寫需要喂養的10匹馬,每1匹喂了多少草料,沒錯,10匹馬是分開記錄的。

因為戰馬,運輸馬,甚至騾子和驢,不同的牲畜,喂養標準是不同的。專員甲需要按朝廷規定的標準喂養。

拿到了錢,專員甲下一步是要去“購買”草料,而不是直接去庫房裡麵領。

這個玩法或許在後人看來不能理解,史書也沒有記載,但考古的證據,卻是成百上千的例子證明這個流程的存在。當然了,以現代的眼光看類似政務,就發現古今有些遊戲規則是通用的。

這可以從側麵說明,唐代的商品化或許因為封建製度的阻礙,還不是運轉得那麼流暢。但是將財物貨幣化,統一化,卻已經是標準流程。

從這裡也可以理解,為什麼後期兩稅法可以順利實施,因為原本的政務,就已經具備了這個先決條件。

這樣做的好處就是,賬目清晰,有相對統一的執行標準,一目了然。

那麼專員甲要去哪裡買草料呢?

可以找官府開的草場,專門對接。或者找私人購買。當然了,也可以直接假扮盜匪去搶。

總之過程不是問題,結果才是,有沒有搞到草料才是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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