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女道士的個性解放(2 / 2)

當尼姑要求極多,限製極多,所以要儘量避免,於是“女道士”這個群體就出現了。

女人若是當道士,那就不再是女人,而是“道友”。

比如說,某個女人死了丈夫守寡,可是她又不甘寂寞想找漢子,又是寡婦門前是非多,輿論壓力大,該怎麼辦呢?

出家就沒事了,隻要出家,隨便她怎麼亂搞,都沒人再說什麼。

但是,出家是有代價的,這便意味著放棄了“俗家”身份,也自動喪失財產支配權和家族決策權,屬於一個“外人”了。

那麼把視線轉回到李季蘭這裡來。

李季蘭小時候,她父親就認為她“心性不佳”,將來必定“有辱門楣”,所以直接讓她出家了。換言之,無論李季蘭做什麼,都跟家族沒關係了。

很多人好奇,李季蘭交往的那些人,也絕非全部都是“拜金男”,她又貌美,為什麼無人娶她呢?

答案就在這裡,因為李季蘭是“無嫁之人”,哪怕娶一個平民之家出身的女人,也是有“嫁娶身份”的,但這個身份李季蘭沒有。

換言之,她可以走的路雖然多,卻絕對不包括“相夫教子”這一欄。很多各方麵條件被她完爆的女子,都沒有這個禁忌。

這就是唐代社會的潛規則,不會明明白白寫正史裡麵,但是它無處不在。

所以,為什麼李季蘭最後變成了騷貨,連後世各種古籍,都明明白白將其標注為“半娼”呢?

答案就在這裡。

反抗社會規則,是要付出代價的!

當然了,李季蘭是一個“至情至性”的人,出家當道士,自然也就拋棄了俗世的規矩,她的私生活,也確實非常不檢點。

這就好比說,某人有女友,但是見到女友的閨蜜,感覺很好,把女友踹了,跟閨蜜在一起。

他後麵又認識了閨蜜的室友,覺得室友更好,又把閨蜜踹了,跟室友在一起。

下樓買煙的時候,覺得櫃台小妹驚如天人,馬上又跟櫃台小妹在一起。

這樣的人有沒有呢?

我隻能說社會上到處都是的,他每一次戀愛都是真心的,都不是奔著錢去的,但是……懂的都懂吧。

李季蘭,包括後麵的魚玄機,走出來了一條新路。到了宋代的時候,理學興起,社會趨向於保守,她們的路就不好走了。

於是妓院裡麵開始培養琴棋書畫樣樣精通的“清倌人”,專門對付騷人墨客,這未嘗不是李季蘭路線的延伸。

社會雖然一直在變,但骨子裡的那種“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卻從來沒有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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